如何进行种质保护和应对“种业打假”?首届全国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交流会同步广东种业博览会举行

百科   2024-12-13 18:59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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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率先建立了国内水稻、蔬菜、猪、鸡、水禽等种质资源DNA分子指纹图谱库、特征库;率先运用“基因组设计”方法培育出二倍体马铃薯自交系和杂交品系,香蕉诱变、荔枝杂交、马铃薯杂交持续突破,育成世界上第一个龙眼荔枝杂交新品种“脆蜜龙眼”;率先组建完成全球最大的地方猪育种核心群,畜禽当家品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率先突破国内南海大黄鱼、黄金鲹、巴浪鱼、黄唇鱼人工繁育技术,实现海鲈鱼省内全流程人工繁育。


在第二十三届广东种业博览会上,广东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举办“一带一路”农业知识产权交流曁中国加入UPOV公约25周年研讨交流和全国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交流会。



第一届全国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交流会由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华南农业大学主办,与会嘉宾就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及其风险防范、种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以及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分析和植物新品种市场热点法律风险防范等热点问题做了分享。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对农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张海发表示,从全球范围看,强大的企业往往以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支撑,这不仅激励着育种原始创新,推动种业科技持续突破,还能确保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促进种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在我国,随着农业现代化进步加快,种业产权保护日益成为推进种业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吸引更多的科技力量与社会资本投入到育种研发中,才能培育出更多的新优良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


▲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张海发致辞


近年来,广东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在政策法规层面,广东省紧紧围绕国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监管部门和省农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同时,我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旧任重道远,”他指出接下开将需要进一步建设种业知识、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和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圆桌讨论遭遇种业“职业打假”,如何应对和规避?主持人(左一):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刘雪梅,参与嘉宾:青岛农业大学教授李秀丽(左二)、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万伟(右二)、恒基利马格兰种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杨福全(右一)


“2023年中国植物新品种权年度申请量、授权量均位于世界第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主席崔野韩指出,2023年全球共申请品种权28998件,比2022年27189增长6.65%,其中中国申请量为15552件;授权42893件,比2022年14860增长188.65%。


▲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主席崔野韩作主题报告
他指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将表现出更加注重育种原始创新与保护、更加侧重植物新品种保护效能、更加强调前沿基础性基础研究和更加注重应用信息化手段等趋势。建议国内企业要实行“走出去”要积极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认真研究相关国家或地区种业政策、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从跨境销售,境外制种,到建立基地,联合开展育种,通过互利共赢,一步步实现本土化。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种子法》的决定,新《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正式引入了实质性派生品种Essentially DerivedYariety, EDV制度,该制度将原始品种(英文名称Initial Variety,简称INV)的保护范围延申至EDV,在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利益联结机制。2023年,农业农村部在国家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育种联合攻关范围内启动实施EDV制度试点。


▲ 青岛农业大学教授李秀丽作主题报告
青岛农业大学教授李秀丽介绍了界定EDV和INV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品种是否存在遗传依赖关系,EDV由INV选育而来;二是品种是否存在明显区别;三是EDV与INV基本性状是否相同。


“实质性派生品种的法律特点是具有事实上的独立性和权利上的从属性。”李秀丽介绍,因为EDV具备特异性,因而可以受到品种权保护,其培育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申请品种权,即EDV具有事实上的独立性;因为EDV又有派生性和相似性,因而其权利是相对的,在进行商业化时需要取得原始品种权人的许可。即EDV的权利具有法律上的从属性。她表示在提供了EDV制度下的风险防范要理清家底、有目的地选择育种方法、严格育种记录管理、严格销售货源管理和谨慎避免出囗风险。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黄彩丽作主题报告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黄彩丽进行了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分析。她介绍, 2023年法院总受理共61件,2024年受理50件,涉及品种类别增加分别是花卉、水果和粮食,涉及行为有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典型案例所涉的主要问题包括,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被诉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是否相同以及侵权责任,被诉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的同一性判定,“我们目前面临的难题,就是同一性的判断的缺乏,在法院最重要的是标准,如果没有标准就会转变为一个模糊的法律问题。”而植物新品种同一性鉴定标准、方法以及机构暂不明晰。


▲ 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万伟作主题报告
“近年出现的‘种业打假’问题的特点是并无相关权利人或者消费者的授权,一些人是为了获取高额的赔偿而进行的。”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万伟表示遇上 “种业打假”要积极应对,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合规经营,保留相关证据。同时他介绍了审定品种标准样品、亲本等繁殖材料的保护和品种“同质化”、“转基因”品种生产等热点法律话题,“企业未经许可生产转基因品种的法律风险有被诉侵权民事风险、非法经营的刑事风险和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法律风险。”


▲ 恒基利马格兰种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杨福全作主题报告
恒基利马格兰种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杨福全讲述了种业企业知识产权创建与申请、制度建设、产业化运营模式和维权打假,表示种业企业的种质资源的保护途径可以采取“植物新品种”或“商业秘密”来求取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具有即时性和年限的需求,需要遵守edv管理制度;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种业企业需要关注亲本种子的权利界限和合法授权,把种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





记者:罗茵
美编:周帆
编辑:方琼玟
审核:吕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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