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雄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其中一家分公司被起诉,另外三家分公司处于审查起诉阶段。2022年以来,从已判决的相似案件来看,被告人员无一例外被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全部定性为恶势力集团
据澎湃新闻报道,安徽警方跨省查办的永雄集团吉首分公司26人因涉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移送起诉,其他三家分公司案件仍处在审查起诉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来,湖南十多家催收公司被多地公安异地执法,目前至少有5家涉案的催收公司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他多个案件即将开庭审理。已判文书显示,被告人员无一例外被认定为使用“软暴力”催收,触犯寻衅滋事罪,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软暴力”和“恶势力”,成为了这场刑事制裁催收的两个关键词。根据已有判决,梳理了催收公司被认定实施“软暴力”的几大情形:
一、冒充征信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司法人员、乡镇村人员,以纳入征信黑名单、冻结银行卡、民事立案、刑事追究等为由,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滋扰、威胁、恐吓。
二、下单货拉拉、顺丰速递等第三方公司上门,或订外卖、送鲜花、送蛋糕,或请开锁匠、修水管工上门。
三、给欠款人及其亲友群发骚扰垃圾短信,通过彩信发虚假律师函、失信人员名单、立案通知书等虚假文书;不间断发送验证码,一天上百条,手机响个不停。
四、查询欠款人单位各部门电话并频繁拨打,和短信一样,业内称为“轰炸机”。
五、在欠款人及其亲友、单位同事的抖音、快手等公开社交账号下的视频或者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店铺内,进行评论。如在某起案件中,被告人在100余条抖音作品下评论“xxx欠债不还,一千多元的欠款用各种手段拒绝偿还,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六、如果欠款人是公务员,则向其上级单位、纪检部门、中央网信办等举报其行为不端、不诚信等。
判决书中,被告人辩解他们采取这些方式是迫不得已,“如果不给欠款人压力,他们是不会还款的。”所以,“找弱点、多施压、变方式”,各种能用的手段都用上,直到欠款人还款。施压的核心就是:给欠款人讲一个“鬼故事”,找欠款人在乎的人和事,吓唬吓唬。
自2022年来,湖南十多家催收公司被多地公安异地执法,目前至少有5家涉案的催收公司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他多个案件即将开庭审理。已判文书显示,被告人员无一例外被认定为使用“软暴力”催收,触犯寻衅滋事罪,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鬼故事”落在催收公司头上了
2021年3月,“催收非法债务罪”正式纳入《刑法》,将使用暴力、胁迫、恐吓、跟踪等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纳入到刑法的规制之中。
2022年起,公安部等八部门部署开展了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瞄准“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犯罪活动。公检法集中开始了一波打击暴力催收、反暴力催收的行动,全国多地警方成立专案组、跨省端掉了多个不合规的催收机构。
目前,整个催收行业的监管氛围紧张。但多位地方AMC及银行方人士对不良资产头条表示:永雄式的传统催收业务在市场上已经没有发展前景了。大量的催收公司正在转型为调解公司,形成一种与债务人平等对话的模式,而并非像此前一样催收公司为甲方,债务人为乙方,债务人要承受来自于催收公司的疯狂呼叫和严厉施压。
现在,之所以没有对催收公司全面打击主要是要从银行角度维护金融稳定,但也有一系列限制,比如通过对催收公司通话线路的限制来减少呼出电话的数量;对于盗取滥用公民信息的行为给予最严厉的打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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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投融资暨银行信贷重点实务
【课程内容】
一、最新政策形势解读及应对(开课时将根据最新的情况调整)
(一)10万亿隐债置换要求
1.怎样用好化债资金?
2.全口径债务风险怎么办?
3.新增隐债如何防范?
(二)一揽子增量政策要点
1.支持“两重”对项目谋划的启示
2.支持“两新”中的业务机会
3.提振资本市场中的业务机会
4.稳定土地和房产市场中的业务机会
5.化债与盘活存量工作的结合
(三)新政策背景下的项目谋划
(四)新形势下的投资方向及招商引资
(五)政府城投银行当前的重点工作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高质量发展逻辑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高质量发展政策逻辑
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区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3.区分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
4.做大做强国资国企
5.规划自平衡高质量项目
6.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循环
三、政府隐性债务识别
1.隐性债务的概念 案例
2.从融资主体甄别隐债 案例
3.交通、市政、土储、保障房项目隐债甄别 案例
4.常见投融资模式的隐债风险 案例
5.存量资产盘活业务中的隐债风险 案例
6.如何甄别公益性项目的隐债?案例
7.如何判断城投是替政府融资?案例
8.有预算为什么也是隐债?案例
9.项目没有融资为什么也可能有隐债?案例
10.财政的注资承诺是否形成隐债? 案例
11.政府的支付决策如何构成隐债?案例
12.教育平衡项目隐债案例分析
13.学校医院基建隐债案例分析
14.为什么有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不构成隐债?案例
15.为什么有的财政补贴不构成隐债?案例
16.为什么财政经常性支出不构成隐债? 案例
17.为什么还款来源为财政资金但不构成隐债?案例
18.城投贷款向财政支付转让费为什么不构成隐债?案例
四、公益项目增加收入开展融资
1.河道采砂合规获取
2.砂石废料合规获取
3.指标资金合规获取
4.停车业务合规获取
5.道路资源合规利用
6.水利资源合规利用
7.水库资产充分开发
8.公共建筑充分利用
9.地下空间充分利用
10.低空经济增收
11.用途规划提升
12.异地平衡支持
13.购买服务支持
14.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平衡
(三)财政合规支持
1.合规支持方式
2.合规利用财政资金增强项目还贷能力
五、城投转型发展开展新增融资
(一)新增融资监管要求
(二)新增融资案例做法
(三)名单内涉隐平台新增融资分析
(四)名单外非隐城投新增融资分析
(五)城投转型要点
(六)城投重组整合案例
(七)城投整合划转合规要求
(八)新时期银行政信业务策略
六、存量资产盘活融资及项目现金流的构造
(一)水利项目存量资产融资案例
(二)公共服务网络盘活融资案例
(三)市政基础设施盘活融资创新案例
(四)保障房资产盘活融资案例
(五)财政局国资委合作的存量盘活案例
(六)闲置土地和衰落街区盘活案例
(七)基础设施REITs案例
(八)如何为盘活存量项目构造现金流?
(九)存量盘活中如何防范虚增财政收入?
(十)存量盘活中银行的业务机遇和授信产品
七、特许经营与当前热点业务
(一)特许经营的本质,为什么这些项目不适合特许经营?
(二)使用者付费新理念、市政管网项目融资案例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是否只能特许经营?
(四)不设特许经营权,政府如何获得收入?
(五)国企如何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六)除了特许经营权,还有哪些盘活存量的方式?
(七)除外特许经营,国企如何参与盘活存量?
(八)盘活存量与特许经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区别与联系
(九)片区项目是否适合特许经营?
(十)哪种情况下应采取特许经营?
(十一)政府把项目交给国企有哪些合规做法?
(十二)固定资产项目的土地征迁费用该谁出?
八、事业单位基建融资
(一)医院学校融资监管政策
(二)医院基建融资路径选择
(三)“建办分离”“以租代建”模式分析
(四)学校与医院融资异同分析
(五)职业院校基建融资
(六)特殊事业单位融资
九、课程中交流答问(本课程鼓励参会单位提问)
【课程特点】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例展开,讲干货、解决实际问题。本课程欢迎带着问题参加,并设置闭门会环节,了解需求,回答咨询,一对一交流。参会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及提交了咨询问题材料的单位可申请参加闭门会。所有报名参会人员,自正式成班之日起,均邀请进入班级群(微信)与老师交流,课程结束后,可继续在群里与老师和同学交流。
【主讲人介绍】本次课程全部由薄著老师主讲。薄著老师系国家发改委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投资审核委员会委员,国际信贷分析师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全国银行审批人论坛创始召集人,全行联智库首席专家,曾任某国有大型银行总行授信评审委员会委员17年。薄著老师从基层干起,具有30年银行经营和管理经验,被誉为业务干部中最懂政策的,政策领导中最懂业务的,是国内知名的政信金融专家。薄著老师还担任多家央企建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顾问,其视野广阔,政策水平高,实操案例多,课程具有很高的前瞻性和实操价值,讲课极具吸引力和启发性,深受好评。薄著老师写过大量政府投融资和政信、信贷文章,他的微信公众号“信贷白话”在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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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课程暂未安排线下公开课计划,欢迎咨询,也可邀请老师内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