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官:我想给广电中心做一笔存量盘活

创业   2024-11-27 16:44   陕西  
12月6日武汉【当前地方投融资暨银行重点实务】课程立足实务,百分百干货,全部通过案例讲解,精彩、解渴
作者:陈圣勇  来源:信贷白话

近年来,全国地方政府辖内各类财政预算事业单位日常运营资金非常紧张,有的甚至连工资、日常水电费、办公通讯费用都无法保障,面临较为严重的债务支付问题。

这就倒逼事业单位以支定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开展市场化融资。


借用一句潮州话“叽叽咕叽叽”自己顾自己。


前几天,作为银行对公客户经理的我,外出营销贷款业务,偶遇浙省某市兴安广播电视中心的关主任,正面临以上问题。


喝茶交流中,据关主任吐槽,广电中心名下有一栋市场评估价值8000万元的办公楼可用于申请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实际资金需求大约5000万左右。从年初到现在,别的事情都放下了,连脸面也放下,集中精力跑了几家银行去谈,结果都不接招。


最基本的回复是:


由于广电中心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名下国有资产用于抵押担保合法性有待商榷,还本付息依赖市级财政,该笔新增贷款涉及新增隐债。做不了。


徒唤奈何?


广电中心的其实完全可以通过业务合规性、可行性的重新安排,用固定资产购置贷盘活事业单位存量资产(TOT)的方案解决这个问题。此类方案早在五六年前已盛行于一些地方,笔者在四年前参加信贷白话讲座时即听薄著老师介绍过一个案例,彼时,国家倡导国有资产存量盘活亦有数年。笔者回来即营销过广电中心,奈何当时广电系统日子尚好过,对此并不积极。


盘活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融资方案的核心价值在于:


1.江湖救急。解决了当下广电中心利用账面低效资产提供当期流动性的问题,即“死资产变活钱”;


2.为银行创造了新的信贷业务机会,并具有良好的综合业务拉动效果,为KPI的实现提供现实的、可供操作的路径;


3.能为保障双方业务合规性、不新增财政隐债的同时,跨越了政策与现实之间的巨大鸿沟,求取了最大公约数,业务合作具备良好的合规性、可行性。


4、难点和堵点:如何设计贷款结构?如何向审批解释合规性与风控方案的可行性?如何以此倒推关主任配合落实一些必要的业务背景和操作前置条件?


作为信贷客户经理,我必须考虑这些,并根据我行风险审批部门的风险关注点,据此设计业务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


比照贷款业务品种九大要素,第一还款来源的考量始终是核心。


广电中心作为预算事业单位,其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名下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如果直接用于抵押贷款,首先就面临第一还款来源涉及未来3年以上的财政预算计划的安排,合规性连贷前调查阶段都过不了。


经过对广电中心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单位作为100%控股股东,有一家真实出资的全资子公司-莆阳广电公司,该子公司经营体制属于完全按照市场化运营的商事主体,只不过是以广电类业务为经营核心。


初步对照该公司的财务审计报表,其主营收入具备完全的市场化收入特征。分解营业收入后,主要包括:


1、有线电视视听收入。即全市280万用户(常年付费用户平均85万户左右)有线电视维护费和互动宽带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例如机顶盒销售收入;


3、网络接入费收入。该收入为向有线电视用户收取的普通电视、数字电视入网费;


4、视频监控收入,全市10万左右的治安监控、交通监控、村级监控、水利和农业设施运营监控的租赁收入;


5、渠道广告收入。包括线上、线下两部分;


6、其他收入。


从第一还款来源角度,这些收入作为市场化经营综合收入,用于对应的贷款申请和测算还本付息计划,完全是可行的。


该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名下缺乏实物资产,如果利用事业单位资产盘活的政策,通过资产交易的方式,将广电中心办公楼转化为莆阳广电公司 的经营性资产,一方面,事业单位的资产得到了盘活,另一方面,企业拥有了实物资产和更大的经营发展空间。


以莆阳公司作为借款人,按照融资目标5000万,10年期限测算,每年还500万加上对应的利息、运营费用、税费支出、折旧等成本,比照当地市里面开的稍微好一点的奶茶店都负担得起,该笔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可以接受。


当然,第一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不过,广电中心物业本身位置较好,资产经营潜力较大,也可增加这笔业务的可行性。


因此,这笔贷款业务申请前,应请关主任推动以下操作:


一是将这栋物业转移至莆阳广电公司名下。可以是实物资产出资的方式划拨,也可以是中心和公司之间依照市场化交易,一方交付物业,一方支付对价价款。


二是可以考虑不仅仅是会计报表中固定有形的办公楼资产,也可以扩大到无形资产(例如智慧广电、智慧城市等等项目若干年的经营权等等)


如此这般,我估计审批人直接的第一反应:


等等,不是吧,自己买自己?

是否涉及自收自支虚增财政收入?

这笔贷款是否涉及新增隐债?

合规性依据有没有?在哪里呢?


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由此可知,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的无偿转移,其转移的主体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广电中心(事业单位)名下的国有资产转移给莆阳广电公司(即国有控股子公司)也受上述管理办法的约束。


此外,由于条文内容规定“实物资产等”进行无偿划转,以条款语义延伸解释或司法实践角度,在资负表范围内,无偿划转的客体还应该还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债权等国有资产。


根据2016年6月24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022年10月25日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一、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八)鼓励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


因此,现有政策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的资产可以无偿划转给100%控股的全资国有子公司,可以采取增加实物注资的方式,完成国有资产的产权转移;也可以完全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低效资产,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的盘活。


另一个问题:是否涉及新增市级财政隐债。


依据银保监发[2021]15号文“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或者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的融资”。


简单总结一句,隐债对应显债。


隐债的核心是违反了预算法,在人大批复的预算之外举债或承担了还款责任,增加了政府法定债务之外的支付责任。


通过上述交易方式和对应贷款要素设计,还本付息完全依赖借款人市场化经营收入,并没有增加财政支付责任,也就不涉及新增隐债了。


还有一个问题:该笔业务是不是自收自支虚增财政收入?


这也是业务合规问责、稽核审计的焦点问题之一。


根据市面已公开的审计信息归纳,自卖自买虚增财政收入是指地方政府通过一系列手段,如虚构土地交易、违规组织过头税费或乱罚款乱摊派等财政收入虚报项目收入和低估成本、等方式,人为地增加财政收入,承诺兜底回购、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等收入,以掩盖真实的财政状况。


2023年6月26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通报了70个地区通过“自卖自买”国有资产、虚构土地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861.3亿元,其中67.5%发生在县级。


那么,广电中心、莆阳广电公司的上述交易方式属于“自卖自买”国有资产吗?

法律关系角度,广电中心、莆阳广电公司是两个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的资产交易和转移同样接受物权法、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约束;


财政收支角度,广电中心、莆阳广电公司之间的国有资产转移和交易对价的支付遵循了市场化交易,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回购资产、或承诺回购资产、或担保该笔贷款还本付息等情形,没有增加市级财政未来10年的隐性支出责任,没有违反现有政策导向。


综上,借款人莆阳广电公司本身是市场化运营的商业公司(尽管也履行一部分社会公众服务必需品的国有供应商的角色),该笔业务涉及的物业已建成,已经进入了运营期,仅需日常维护费用、折旧费用等支出,与营业收入相对应,除非大规模改扩建,不存在完工风险。加上物业本身综合收入强,剔除其他负债现金流,每年500万加上对应利息,还本付息完全可以覆盖,投入产出自平衡,风险冗余度可接受。且与广电中心的交易结构设计中不涉及“自卖自买虚增财政收入”的状况,也就不涉及未来财政预算用于安排贷款还款的情况。因此,该笔贷款不会构成虚增财政收入的法定情形。


再把握一下审批人关注的问题。


现实中,大部分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普遍存在项目贷前收入预测乐观、投后还本付息困难的情况。


比例如水库建设运营贷款,审批人在审批的那一刻就知道收入中的养殖、旅游观光、停车费等等收入远远不能覆盖水库的建设运营成本,收入主要是靠老百姓买水的钱(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财政给老百姓的用水补贴)


近年,受其他传媒的影响,广电行业收入下降,莆阳广电公司的贷款,会不会也存在类似问题?


因此,落实莆阳广电公司综合收入的真实性、可靠性,客观准确把握物业盘活后的综合性经营收入,对于该笔贷款的成功叙作,至关重要。


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包括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既能提高资产效率,增加财政收入,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型,中央已倡导多年,广电网络也纳入了REITS盘活存量资产的范围,外地政府和银行已合作多个盘活项目,还没有行动的地方,必须抓紧了。


现在虽然已经不是最好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但另一方面,广电单位的配合度可能比前几年更好一些。


银行如果能够在这个时间节点介入,通过合规合理的市场化、自平衡的投入产出业务交易结构设计,可以达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多方共赢,对于银行进入该市广电系统代发工资、基本户、费用代收、账户收款码、信用卡渠道销售等等业务,均十分有利。


可见,用固定资产购置贷盘活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的方案,紧急拯救一大批关主任,仍具有可行性。


作为肩负业务发展职责的银行信贷客户经理,我暗下决心,决定:在进一步审慎调查后,向上级审批部门申报这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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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著讲堂】

当前政府投融资和银行重点实务

第116期 12月6-7日 武汉
主讲人:薄著

【课程内容】

一、最新政策解读及应对

(一)前三季度经济走势及一揽子增量政策解读

(二)35、47、14、134、151号文;三中全会、政治局会议;招商政策解读

(三)政府、城投及银行工作应对

1.新形势下项目谋划要点

2.弱资质区县投资方向

3.招商引资模式转变

4.银行相关业务开展

(四)一揽子增量政策中的业务机会

二、城投转型及新增融资

(一)政府投融资政策逻辑

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区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3.区分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

4.做大做强国资国企

5.规划自平衡高质量项目

6.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循环

(二)35号文之后城投新增融资的审核要求

(三)城投新增融资案例及做法

(四)涉隐平台新增融资分析

(五)城投转型暨产业类国企的打造

(六)城投重组整合案例分析

(七)城投“退名单”分析

三、政府隐性债务识别

1.隐性债务的概念 案例

2.从融资主体甄别隐债 案例

3.交通、市政、土储、保障房项目隐债甄别  案例

4.常见投融资模式的隐债风险  案例

5.存量资产盘活业务中的隐债风险 案例

6.如何甄别公益性项目的隐债?案例

7.如何判断城投是替政府融资?案例

8.有预算为什么也是隐债?案例

9.项目没有融资为什么也可能有隐债?案例

10.财政的注资承诺是否形成隐债? 案例

11.怎样继续向项目提供融资而不形成隐债?案例

12.为什么有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不构成隐债?案例

13.为什么有的财政补贴不构成隐债?案例

14.为什么财政经常性支出不构成隐债? 案例

15.为什么还款来源为财政资金但不构成隐债?案例

16.怎样继续提供融资而不新增隐债?案例

17.城投贷款向财政支付转让费为什么不构成隐债?案例

18.以租代建不形成隐债的关键?

19.为什么要把有的债务认定为关注类债务?

20.规避隐债的合规方式有哪些?

四、地方债务“一揽子化解”

(一)隐性债务的化解政策及实务操作

(二)城投债务的化解政策及实务操作

(三)银行支持地方化债业务的审批要点

(四)银行置换非标的困境与突破

(五)化债资金的争取

(六)地方债务化解案例

五、存量资产盘活及项目现金流的构造

(一)水利项目存量资产融资案例

(二)公共服务网络盘活融资案例

(三)市政基础设施盘活融资创新案例

(四)保障房资产盘活融资案例

(五)国资委主导的存量盘活案例

(六)财政局主导的存量盘活案例

(七)闲置土地和衰落街区盘活案例

(八)基础设施REITs案例

(九)存量盘活中银行的业务机遇

(十)如何为项目构建现金流?

六、PPP新机制、特许经营、资源有偿使用与当前热点业务

(一)特许经营的本质,为什么这些项目不适合特许经营?

(二)使用者付费新理念、市政管网项目融资案例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是否只能特许经营?

(四)不设特许经营权,政府如何获得收入?

(五)国企如何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六)除了特许经营权,还有哪些盘活存量的方式?

(七)除外特许经营,国企如何参与盘活存量?

(八)盘活存量与特许经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区别与联系

(九)片区项目是否适合特许经营?

(十)哪种情况下应采取特许经营?

(十一)政府把项目交给国企有哪些合规做法?

(十二)固定资产项目的土地征迁费用该谁出?

 七、医院学校暨事业单位融资

(一)医院学校融资监管政策

(二)医院基建融资的路径选择  

(三)“建办分离”“以租代建”模式分析

(四)学校与医院融资异同分析

(五)职业院校基建融资 

(六)特殊事业单位融资  

八、土地和片区开发重点问题解读

(一)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探讨

(二)公益项目与经营项目捆绑实施要点

(三)片区项目投融资模式合理搭建

(四) 财政资金如何合规补贴基建项目

(五)如何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补充银行还款来源

九、课程中交流答问(本次课程将在每个板块及全部课程结束后设置现场答疑环节,鼓励参会单位提问)

【课程特点】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例展开,讲干货、解决实际问题。共包含60个案例。基础知识不再专门讲解,而是包含在案例中讲解,以集中时间把案例讲深讲透并增加现场交流时间。本课程欢迎带着问题参加,欢迎报名的同时提交需要咨询的问题及项目简况资料。所有报名参会人员,自正式报名之日起,均邀请进入同学群(微信),可先行向薄著老师提问,课程结束后,继续在群内与老师交流。课前一天下午将召开小型闭门研讨会,了解需求深入交流,参会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及手头有项目资料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主讲人介绍】本次课程全部由薄著老师主讲。薄著老师系国家发改委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投资审核委员会委员,国际信贷分析师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全国银行审批人论坛创始召集人,全行联智库首席专家,曾任某国有大型银行总行授信评审委员会委员17年。薄著老师从基层干起,具有30年银行经营和管理经验,被誉为业务干部中最懂政策的,政策领导中最懂业务的,是国内知名的政信金融专家。薄著老师还担任多家央企建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顾问,其视野广阔,政策水平高,实操案例多,课程具有很高的前瞻性和实操价值,讲课极具吸引力和启发性,深受好评。薄著老师写过大量政府投融资和政信、信贷文章,他的微信公众号“信贷白话”在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邀请对象】本次讲座研修适合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城投、融资平台高管,银行行长精英参加,尤其适合政府相关部门、城投、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相约共同出席,政企金三方形成共识,戮力同心落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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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1771003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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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课程暂未安排线下公开课计划,欢迎咨询,也可邀请老师内训:

【课程二】三大工程暨片区开发投融资实务

【课程三】热点业务银行合规审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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