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枫”华正茂丨元龙人民法庭:“四个坚持” 不断擦亮“为民底色”

学术   2024-11-07 17:48   甘肃  

守正创新 良法善治 麦积区法院人民法庭“枫”华正茂

创刊文

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人民法庭是深入百姓的法治“触角”;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基层法官是司法为民的“排头兵”。近年来,麦积法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在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诉讼、统筹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上成效显著。甘泉人民法庭“旅游纠纷巡回审判”、北道埠人民法庭“涉老案件首问负责制”、新阳人民法庭“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元龙人民法庭“服务特色农业”……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发展、遍地开花,描绘出别样“枫”景。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本刊推出一组文章,以呈现麦积法院人民法庭创新“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观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如何扎根基层,积极促进辖区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



本期关注


元龙人民法庭:

“四个坚持” 不断擦亮“为民底色”

基层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元龙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八进”等,不断创新、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了辖区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既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务实举措强力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

坚持践行为民初心

着力转化案办理念



元龙法庭下辖伯阳、元龙、三岔、东岔4个乡镇,辖区内的居民多以务农、务工为主,随着近年来花椒、苹果等农产品市场发展较为迅猛,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逐步发展为以农为主,在农闲时打零工,从而呈现出劳务案件数量升多的现状。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元龙法庭更新办案理念,坚持“如我在诉”,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大量的劳务案件中,劳动者缺乏收集证据材料的意识,“张老板欠我的工钱,我要了几年不给,法庭要给我做主把钱要回来”,一天工钱多少?干了多少天?应付工钱多少?有没有结算单?往往是“一问三不知”,这既是该类案件的核心,也是案件的化解难点,如果法庭就案办案,只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对这类案件,元龙法庭通常先联系欠款人进行“调解确认”,把案件数额确定下来,并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化解了双方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有效缩短了案款履行时限。

2024年4月9日,元龙法庭受理了李某红等8名农民工起诉韩某峰的案件。案件受理后,因为原告人数较多,且被告为同一自然人,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询问情况,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开庭前,法官考虑到被告暂时无偿还能力,即使依法作出判决,李某红等8名原告也无法拿到劳务费,还有可能激发被告的消极心理。于是法官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耐心劝导,被告对8名农民工起诉的劳务费金额均认可,当事人在办案人员的合力调解下,经过理性思考和判断后均作出让步,最终各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系列案圆满化解。



坚持推进府院联动

合力促进纠纷化解



元龙法庭与辖区各乡镇政府、综治中心、公安机关派出所、村委会等紧密协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和化解纠纷的经验,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元龙法庭地处山区腹地,辖区居民多沿渭河两岸及秦岭余脉的山梁居住。为了避免当事人因往返住所与法庭之间延误正常的耕种和生产生活,元龙法庭采取电子送达、云间庭审、巡回审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实现了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2024年7月11日,元龙法庭联合三岔镇水关村处理了一起摩托车事故。事故双方矛盾尖锐,元龙法庭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前往水关村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与派出所民警、政府人员充分了解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交流,在各方努力下案件得到和解。在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的见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一周后,双方前往元龙法庭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坚持服务特色产业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每年10月,元龙镇的花椒田里、收储市场里,到处一片丰收繁忙的景象。然而每到这个时节,也是涉及花椒产业劳务纠纷、买卖纠纷以及欠款纠纷高发期。随着天水麻辣烫的火爆出圈,办好涉花椒案件,保护好麦积区“元龙花椒”品牌也成为元龙法庭干警的心头事。元龙法庭充分发挥“服务特色农业法庭”品牌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农产品收储点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乡村振兴,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2024年,元龙法庭共受理椒农起诉椒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余件。椒商李某因资金周转不畅,导致拖欠椒农花椒款引发纠纷,案件受理后,元龙法庭本着优化花椒市场营商环境、服务特色农业发展的理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椒农手中的欠条均认可,但因资金周转暂无履行能力,于是承办法官提出小额欠款先于偿还,大额欠款分期偿还的调解意见,各方当事人经过考虑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此类涉农纠纷,麦积法院元龙法庭始终坚持以调解为先、调解为主的原则,通过定分止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椒农拿到花椒款,同时兼顾椒商实际经营困难,达到农企双赢的社会效果。




坚持开展普法宣传

强力促进法治建设



近年来,元龙法庭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开展“普法八进”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法庭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节、 “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普法活动,以法治力量助力主动创稳、乡村振兴。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元龙法庭干警还利用外出送达、来访当事人接待等时间持续开展多元化法律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法治观念,让法治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撰稿丨梁禄泰  编辑丨姚丹丹  责编丨石春霞  审核丨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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