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枫”华正茂丨三阳川人民法庭: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学术   2024-09-23 18:11   甘肃  

守正创新 良法善治 麦积区法院人民法庭“枫”华正茂

创刊文

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人民法庭是深入百姓的法治“触角”;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基层法官是司法为民的“排头兵”。近年来,麦积法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在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诉讼、统筹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上成效显著。甘泉人民法庭“旅游纠纷巡回审判”、北道埠人民法庭“涉老案件首问负责制”、新阳人民法庭“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元龙人民法庭“服务特色农业”……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发展、遍地开花,描绘出别样“枫”景。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本刊推出一组文章,以呈现麦积法院人民法庭创新“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观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如何扎根基层,积极促进辖区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



本期关注



三阳川人民法庭:

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家是孩子成长的摇篮,而婚姻是家庭的基石。维护婚姻的稳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责任,更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近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人民法庭审理了一桩离婚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促进家风建设、维护家庭婚姻稳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用。

案件由来

刘某和王某系夫妻,婚后双方育有一女,现8岁,就读于麦积区某小学。丈夫刘某为了生计长期在外打工,妻子王某在家经营一家小店并照顾孩子,双方聚少离多导致夫妻关系不睦。

王某觉得,自己一个人开店且要照顾小孩生活起居和上学,丈夫常年在外对自己和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遂提起离婚诉讼。

审理经过

承办法官了解实情况后认为双方矛盾不大,为了挽回他们的婚姻,逐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王某一直哭诉着自己多年的不易,刘某低着头沉默,表示自己有错,但是坚决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没有太大的矛盾,主要系工作原因致双方聚少离多,刘某缺乏对王某和孩子关心及陪伴。为了维护家庭稳定,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希望王某能够给刘某一次机会。刘某表示愿意与王某共同经营小店,一起照顾孩子。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反复调解下,双方和好如初。妻子王某撤回了起诉。

法官寄语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婚姻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要相信,通过夫妻的共同努力,生活会更幸福,家庭会更和谐。相互理解是维护婚姻的关键,夫妻之间要学会换位思考,尊重对方的感受和需求。在生活中,多一些关心,少一些抱怨;多一分包容,少一分指责;多倾听对方意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努力给孩子一个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为人父母,是一场漫长的修行,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将孩子的教育和责任牢记心中。


撰稿丨宋成慧  编辑丨姚丹丹  责编丨石春霞  审核丨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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