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促进司法公正,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全区共选任陪审员名额为140名,选任工作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会同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组织实施。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并符合以下条件: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和电子照;4、《天水市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推(自)荐表》,一式4份(其中包含电子版一份,携带U盘拷贝)。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资格审查。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后,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2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察,并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任人选。 (三)社会公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网、天水市麦积人民公安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四)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五)颁发证书。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颁发证书,并通过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网、天水市麦积人民公安网向社会公布。(六)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会同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组织。本公告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负责解释。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938-2731845天水市麦积区法院联系电话:0938-2733503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联系电话:0938-8883038附件:天水市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推(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