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 良法善治 麦积区法院人民法庭“枫”华正茂
创刊文
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人民法庭是深入百姓的法治“触角”;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基层法官是司法为民的“排头兵”。近年来,麦积法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在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诉讼、统筹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上成效显著。甘泉人民法庭“旅游纠纷巡回审判”、北道埠人民法庭“涉老案件首问负责制”、新阳人民法庭“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元龙人民法庭“服务特色农业”……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发展、遍地开花,描绘出别样“枫”景。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本刊推出一组文章,以呈现麦积法院人民法庭创新“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观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如何扎根基层,积极促进辖区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
本期关注
因婚约财产对簿公堂
花牛法庭巧调妙解化纠纷
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适用彩礼新规成功调解该案。
肖某与刘某相识相恋后,于2022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为缔结婚姻,刘某给付肖某及其父母彩礼8万元,并购买了“三金”。
2023年,肖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并于2024年年初离婚。
离婚后,刘某与肖某及其家人协商退还彩礼一事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依法将肖某及其家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缘由进行了核实,并从导火点、争议点处着手,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
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扩大升级,遂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从案件事实及当地风俗习惯、经济水平等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消除了双方对立的负面情绪。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肖某及其父母返还刘某彩礼款4万元及“三金”。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上述案件中,法官通过调解方式依法办理婚约财产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弘扬了社会文明新风尚,是人民法院坚持“马锡五审判方式”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下一步,麦积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嫁概念,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回归“礼”。
撰稿丨刘佳 编辑丨姚丹丹 责编丨石春霞 审核丨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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