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的是两个美国富二代不走寻常路,合伙拍CULT电影的故事。1933年2月21日,Bob Rafelson出生在美国纽约,父亲是一个帽子工厂的老板,他叔是著名编剧,曾任刘别谦《天堂可以等待》、希区柯克《深闺疑云》的编剧。1934年1月1日,Bert Schneider出生在美国纽约,父亲是亚伯拉罕·施奈德,曾担任过哥伦比亚公司的总裁。年轻时代的Bert Schneider相当叛逆,经常与老师发生冲突,终被康奈尔大学开除。由于他的激进行为,军队甚至拒绝接受他的入伍请求,亚伯拉罕·施奈德只得让他去哥伦比亚公司的电视部Screen Gems工作。
1965年,Bob Rafelson与Bert Schneider在臭味相投之下成立了Raybert制片公司,想要在好莱坞插上一脚。他们的第一个项目就是根据披头士乐队主演的《一夜狂欢》热潮而创造的虚构乐队The Monkees为主角的情景喜剧。1965年4月,Raybert公司成功地把这个计划卖给了Screen Gems。8月,试播的剧本出炉,9月开始进行角色征集,最终由Bob Rafelson在400个候选人中选出了4个主角。
4人中只有Michael Nesmith是看了广告来应征的,曾在美国空军服役的他根红苗正,而且天生具有幽默感。Micky Dolenz是演员George M.Dolenz的儿子,1950年代就有过童星经验,因此直接通过他的经纪人获得了试镜的机会。Davy Jones是音乐人出身,此前曾出演过《奥利佛》以及在披头士乐队上“苏利文秀”的那期电视节目上出现,哥伦比亚公司已经准备为他灌唱片了,因此第一轮就入选了。Peter Tork则是Bob Rafelson的好友史蒂芬·斯蒂尔斯(《滚石》音乐杂志2003年评选的百大最伟大吉他手之一)推荐的,Tork虽然一直在格林威治村的饭店里洗盘子,但却是一流的乐手。
Bob Rafelson和Bert Schneider希望这个情景喜剧拥有前卫电影如快切、跳接、打破第四面墙、减少叙事等欧洲电影潮流的技巧,这些形式现在看起来非常接近MV。Bob Rafelson还在剧集里植入大量广告,如乐器、剃须用品和早餐食品等。四个主角被分别演绎四种不同的个性,比如Dolenz很幽默(对应披头士里的约翰·列侬)、Nesmith聪明但严肃(对应披头士里的乔治·哈里森)、Tork扮天真(对应披头士里的林格·斯塔尔)、Jones则负责扮俏皮(对应披头士里的保罗·麦卡特尼)。
试播集在圣地亚哥和洛杉矶拍摄,成本非常低,四个主演甚至穿着自己的衣服出镜表演,不过试映会的效果并不理想。Bob Rafelson想出把演员试镜的片段给观众看的方法,让观众体谅演员进入角色的难度,结果第二次试映大受欢迎。
1966年9月12日,《The Monkees》在NBC首播,这个山寨披头士乐队受到了观众的喜爱,1967年,The Monkees获得了艾美奖最佳喜剧系列剧和最佳喜剧导演奖。随着剧集的成功,《The Monkees》也引发了一系列连锁效应,包括真的巡回演出,有趣的是,当他们巡演到英国时,正巧披头士此时在录制他们最伟大的专辑《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于是还专门开了派对欢迎The Monkees。
1968年2月,NBC停播了《The Monkees》,Bob Rafelson决定把《The Monkees》搬上银幕,而且要亲自执导。这部影片就是Raybert的开山作《脑袋》(Head)。Bert Schneider担任制片人,Bob Rafelson和自己多年的好友杰克·尼科尔森共同撰写剧本。尼科尔森此时已经演了差不多10年的B级片,把自己在圈内的口碑搞坏了,他认为自已没希望演一流制作了,于是成天吸大麻,跟Bob Rafelson混在一起。
尼科尔森还负责了《脑袋》的音乐编排工作,影片围绕着The Monkees展开,还找到了多位名人客串,包括电影明星Victor Mature(《圣袍千秋》)、Annette Funicello(《海滩派对》)、Teri Garr(《新科学怪人》)、脱衣舞娘Carol Doda、拳王Sonny Liston等,影片在1968年2月19日开拍,5月17日杀青,11月20日就上映了。
《脑袋》并没有获得商业成功,主要原因是电影版对电视版的《The Monkees》进行了解构,因此令观众觉得不舒服。而且影片没有具体的情节,靠着一首歌一首歌地串起来各种幻想,在每个幻想里,The Monkees的成员都表达了反战、反资本主义的思想,比如用二战的坦克在沙漠上轰掉了可口可乐自动贩卖机、在MV中穿插越战的新闻片画面、在越战战场上消极应战、丑化西部片英雄、讽刺电视广告等。
《脑袋》后来成为了Cult片一族钟爱的作品之一,原声唱片也卖到绝版。豆瓣上把本片翻译成《毛发》,很明显是和另一个歌舞片《Hair》搞混了,连基本译意都不对,是非常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