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原文
子曰:“放[1]于利而行,多怨[2]。”
宋·程颢、程颐:“欲利于己,必害于人,故多怨。”
明·张居正:“放利而行,本欲为身谋、为家计也。至于多怨,又岂保身全家之道哉!故君子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注释
[[1]放(fǎnɡ):同“仿”,效法,引申为依据。
[2]怨:别人的怨恨。
翻译
孔子说:“依据自己的私利而行动,会招来很多怨恨。”
宋·程颢、程颐说:当一个人只想对自己有利时,往往会对他人造成损害,所以招来别人的怨恨。
张居正说:依据自己的私利而行,初衷可能是为了自己或家庭的得益着想。但最终却导致了众多怨恨,这显示不是保护自身和家庭的正确方法。因此,君子不把物质利益视为真正的利益,而是将符合道义的行为视为最大的利益。
心得
孔子强调人们在行事时不应仅仅考虑个人利益,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会伤害他人,并引起他人的不满和怨恨。应当遵循道德规范,而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
聪明的人懂得共同富裕,懂得让利于人。反之,目光短浅的愚笨之从才会损人利己,先利后义。
由此让我想到一句话:帮别人获得利益,自身也就获得利益。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同样的“多行不义必自毙”,精于算计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也必定有得必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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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以铭其身,
以人为镜以正其身,
以事为镜以警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