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称为“礼乐之邦”,源于历史中对礼仪和音乐的高度重视,以及礼乐在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早在夏商周时期,古代先贤就通过制礼作乐,形成了一套颇为完善的礼乐制度,并推广为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用以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人伦和谐。
周公等人对礼乐进行了重要的改造,使其从宗教的制度转换成了基本的社会典章制度,规定着贵族社会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礼乐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文化制度。
“礼”讲差异,即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的各种人之间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乐”讲和同,以音乐激起人们相同的共鸣情绪,化解因为礼的等级化、秩序化而引起的对立感和心理矛盾。
礼乐文明是国家和谐的基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体现了礼乐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孟子也重视“礼”,并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道德规范。荀子在《乐论》篇中提到:“乐者,所以道民也。”这意味着音乐可以引导人民的行为和思想,有助于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
后世大多数朝代,都对儒家礼乐治国思想加以继承及发展。即便在秦朝这样以法治著称的时代,也成立了“乐府”。
汉代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唐代不仅制定了《大唐开元礼》,还大力提倡文化艺术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繁荣的文化盛世,宋元明清四代则继续沿袭前人的传统,进一步完善礼制规范。
礼乐制度经历了无数次变革与创新,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无论国家大事还是日常生活,礼乐都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社会风貌。
“礼乐之邦”这一称号,也是很多西方传教士了解传统中国之后给出的评价。西方习惯于“以法治国”,当他们发现在东方有一个主要靠礼乐(次用法律),以文化认同凝聚人心,将一个泱泱大国治理得井井有条时,感到惊愕并给予了这一美称。
礼乐文化,不仅是历史的回响,更是现代精神的灯塔,引领我们在快节奏中寻得一份宁静与和谐。传承礼乐,便是续写华夏儿女共同的记忆,让艺术之光照亮心灵深处,让道德之花在新时代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