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内容如下: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康复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7项,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做好对接落实,整合规范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指导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康复类立项指南着眼于提高兼容性、加强规范性、贴近临床实际,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服务产出导向。康复类项目分为功能检查和训练两大类,针对意识、认知、言语、吞咽、运动、脏器、神经发育等不同功能障碍分别立项。新项目既能兼容现有价格项目,也便于未来吸收更多创新康复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
二是适应医疗技术进步。立项指南积极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在主项目下统一安排扩展项“人工智能辅助”,两者执行同样的价格水平,但不得重复收费。医院可以选择培养医务人员提供康复服务,也可以选择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康复检查或训练,以替代的方式规范促进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加速进入临床应用。
三是关注重点人群。立项指南关注神经发育障碍人群,将“神经发育障碍”的检查和训练单独立项,促进医院补齐服务供给短板,为患儿提供神经发育障碍康复服务,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恢复患儿语言、运动、生活等能力,助力更好融入社会。
针对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通知,康复同仁们也发表了不同的观点:
有网友称赞道:“这是个很好的政策,符合医疗技术进步趋势,人工智能辅助训练让康复科有望成为医疗科技创收的领军科室。它可能会打破现有以设备或传统为主的康复模式,推动现代物理治疗的普及。”
然而,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我恰恰认为这个政策可能会让大部分康复科不知所措。所谓‘适应医疗技术进步’不过是老生常谈,几乎每个科室都以此为口号。国内多数康复科依然依赖按项目收费,追求项目越多越好。”
还有网友担忧地表示:“这意味着以后康复科只能通过这17项来收费,新增项目也必须归入这17项之内,并对每项设定收费上限,势必会影响科室收入。”
不过,也有网友对此表示支持:“我觉得统一这17项收费可能会与按效果付费(FRG)制度相结合。以往按项目付费,每个项目针对特定症状。如今按这17项收费,最终很可能根据疗效或服务时长来定价。”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康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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