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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村民解决纠纷,羊昌法庭将审判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当事人见到法官一行,连连感叹:“羊昌法庭上门来给我们解决事情了,办事真周到!”。这一幕发生在2024年11月26日的早晨,羊昌法庭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了离法庭近二十公里的百宜乡百宜村小百宜组的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之间家事纠纷进行巡回审判。
案情概要
原告王某与被告宋某经介绍相识,于2019年1月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2019年6月在贵阳市乌当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20年1月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争吵,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了解清楚案件事实后,秉持着为孩子尽可能维系一个完整、健康的家庭的愿景,法官从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对原、被告进行了悉心地劝导,“你们要多为子女想一想,孩子现在还小,父母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最后,由于原告王某始终坚持离婚,被告也主动提出离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用至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三、自建房归被告所有,若该自建房被征收,相关征收补偿费归被告所有,但原告有权自此不再继续给付抚养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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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上门进农家,是乡村便民司法的有益实践。脱掉法袍,法官又向在场村民及周边农户发放法庭印制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资料,耐心地为村民互动讲解,帮助村民提高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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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黎乾刚
供 图 | 黎乾刚
一 审 | 文德静
二 审 | 孙际薇
三 审 | 杨舒然
2024 年第 4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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