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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全球安全倡议与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创新
作者:张春,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来源:本文刊发于《国际安全研究》2024年第6期,第3-30页,注释略。点击本文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文章PDF印刷版。国际安全研究ISS
内容提要
关键词
习近平主席于2022年4月提出“全球安全倡议”,这是中国为国际和平与安全提供公共产品的最新重大努力。一方面,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需求正持续快速增长。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和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和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联合国特别强调,人类正面临相互叠加的多重危机,包括地缘政治转型、武装冲突性质变化、非武装冲突性暴力、新兴技术武器化风险、国内国际不平等以及气候安全等,而应对如此复杂的安全挑战的国际规范也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社会大力呼吁全人类团结(solidarity)起来,共同提供国际公共产品以应对重大风险。另一方面,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也持续加大,涵盖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所有维度:理念逻辑方面,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概念本身既无学术共识也无政策共识,甚至出现美欧将为乌克兰提供致命武器美化为“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离奇逻辑;器物基础方面,基于地缘政治思维的供应垄断主导着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进一步加剧了供不应求的成本管理难题;制度建设方面,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霸权稳定论制度安排,使包括跨境安全挑战、新兴技术武器化等在内的大量新生安全挑战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进一步彰显了全球安全倡议的国际公共产品属性;相形之下,既有研究远不充分,严重缺乏基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的系统论述。
一 理念逻辑创新:空间公共性与时间可持续性
公共产品理论源起于经济学视角的市场失灵,即由于市场未能有效运转,进而导致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无法通过市场采购或维护特定的商品。尽管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但公共产品的价值远远超越商品及市场本身。如果说公共产品远不只是个经济概念,更是一种带有人文伦理价值的非物质性和共识性表达,那么它就是人类的共同需求,进而也是应被共同维护的对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公共产品概念不仅适用于国内场域,也同样适用于国际场域。每当一项新的国际公共产品得以供应时,各类行为体均会表示欢迎,尽管其理由未必一致,但欢迎理由的多样性,导致国际公共产品本身的界定始终存在争论,产生了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理念逻辑赤字。这在敏感度更高的安全领域尤其突出,特别是在强调空间公共性与时间可持续性的意义上,也意味着作为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全球安全倡议的重大理论潜力。
(一)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理念逻辑赤字
无论是从学理还是政策角度,国际社会对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准确界定均缺乏共识。除了国际安全本身的敏感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国际公共产品这一更为宏观和基础的概念本身的杂糅性质:国际公共产品事实上是一个由公共产品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基本需求理论及政治经济学理论等相互融合而来的缺乏精准界定的概念。这样,国际公共产品概念也经常被认为是国际组织拯救其岌岌可危的合法性而构建的新型意识形态。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往往成为大国基于地缘政治关切提供军事援助、开展安全合作的合法性外衣;对国际公共产品而言,由于更多地服务于地缘政治私利,高度重要的空间公共性和时间可持续性往往被严重忽视。这意味着,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理念赤字事实上表现在空间覆盖的局部性和时间覆盖的不可持续性两个方面。
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社会性质,使公共产品概念从国内推广至国际时面临着空间和时间的双重挑战:在缺乏世界政府的情况下,超国家的公共产品往往难以真正覆盖全球,遑论未来代际。尽管如此,结合学术探索与地方实践,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1999年出版的开创性著作《全球公共产品:21世纪的国际合作》中仍坚持认为,纯粹的国际公共产品必须满足使所有国家、所有人民和所有代际受惠的普惠性。尽管纯国际公共产品在现实世界中高度罕见,但国际公共产品仍应涵盖三个层次:空间上,必须覆盖多个国家;时间上,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危及后代人需求;时空结合上,产品不仅惠及多个国家,也惠及全球大量人口。
从空间维度看,判断特定产品是否为国际公共产品的首要依据是其公共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9年识别出三种国际公共产品:一是随全球化发展,部分国内公共产品逐渐溢出该国边界,发展成为覆盖多国甚至全球的国际公共产品;二是天然存在的国际公共产品,特别是如臭氧层、太阳能或太空轨道等覆盖全球的议题;三是可能对整个人类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的全球性挑战甚或全球公害。由于各类别议题之间事实上存在相互重叠,这一分类方法并不完全合理。因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3年的第二部国际公共产品著作《全球化之道——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与管理》中采用更为合理的“公共性三角”(triangle of publicness)概念,具体涵盖三个维度:消费公共性(publicness in consumption),指国际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即一项公共产品是否为所有消费者消费;分配公共性(publicness in the distribution of (net) benefits),指国际公共产品分配的公平性,即一项公共产品的净获益是否被平等分配;决策公共性(publicness in decisionmaking),指国际公共产品决策的参与水平,即一项产品被置于国际公共领域的决策参与是否平等。就现有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而言,消费公共性的实现水平相对较高,分配公共性和决策公共性都较为有限,对其关注严重不足。
从时间维度看,判断特定产品是否为国际公共产品的首要依据是其可持续性。国际公共产品事关全人类发展,不仅需要超越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还需要为国际社会的三大挑战提供解决方案:一是降低人类发展过程中累积的历史风险或负效用,其典型如全球变暖、国际金融危机或核战争等,可称作风险降低型国际公共产品;二是提高对现有机制、环境等的利用效率,如改善和平安全环境、公共卫生体系或财政稳定性等,可称作效用改善型国际公共产品;三是对未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能力建设,如科技创新、规则规范构建、基础设施建设等,可称作能力提升型国际公共产品。一般而言,国际公共产品应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类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国际公共产品很大程度上涉及可持续发展或应具有可持续性。
空间公共性和时间可持续性同样适用于国际安全类公共产品的讨论。一方面,国际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之一。国际公共产品如此重要,以至于漫长的人类文明史甚至可以书写成各类公共产品的供应史;由于国际社会的相互依赖性,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组合也越来越复杂多样。这意味着,国际公共产品内部存在明确的功能区分,在不同领域内发挥建设性作用。从多样化发展进程看,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经历了从经济、社会等低政治领域向政治、安全等高政治领域扩展的过程,但除国际经济、国际发展外的其他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并未得到充分研究。另一方面,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社会建构特征更为显著。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际公共产品无法采取类似国内统一市场的对应机制加以提供,只能通过国家间正式或非正式的政治互动以建立供需关系;国际公共产品的供需关系取决于集体需求、政治过程和社会谈判,是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国际安全首先涉及的是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带有强烈的地缘政治色彩,导致其空间公共性和时间可持续性都明显更低:在空间覆盖上,供应方和消费方都难以拒绝排他性意图,使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欠缺空间公共性;在时间覆盖上,供应方和消费方都更多聚焦中短期的冲突解决与和平转型,对长期性的可持续安全关注不充分。
(二)全球安全倡议的空间公共性
全球安全倡议主张秉持共同安全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不寻求“小院高墙”,不针对特定国家,不排斥特定一方,任何国家只要愿意加入都会受到欢迎。这意味着,全球安全倡议有效摒弃了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中的地缘政治思维,最大程度地追求空间公共性。
第一,全球安全倡议是“中国首倡,全球共享”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具有高度的非排他性或消费公共性。冷战结束后,大量此前为两极体系所压制的不安全因素集中爆发,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2001年的九一一恐怖主义袭击更使美欧认识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不安全同样意味着国际社会特别是美欧的不安全。在此背景下,美欧迅速将对外安全援助(security assistance)当作最为核心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手段。尽管安全援助兼具地缘政治与减缓损害、增进效益和提升能力等公共产品的双重属性,但它的核心是通过作战支持、能力培养、装备与技术援助及后勤支助等手段提升伙伴国的安全治理能力。安全援助仍是服务于美欧战略盟友与伙伴国的武装力量能力培养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仍以地缘政治为指导理念。正因如此,美欧供应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如果它还可以称作是“公共产品”的话——有着明显的选择性,导致消费公共性水平相对较低。例如,刚果(金)东部地区长期动荡,但美欧往往出于地缘政治利益特别是自然资源开采考虑而选择性地予以忽视。相比之下,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同安全观,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在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指导下,全球安全倡议对所有国家的安全关切一视同仁,而不是基于地缘政治利益而选择性地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从空间和议题覆盖上看,全球安全倡议不仅覆盖东盟、中东、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及太平洋岛国等地理区域的安全挑战,也关注国际和地区热点、海上安全、外空安全等多维空间的安全问题。
第二,全球安全倡议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旨在追求更高的分配公共性。就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方而言,美国、欧盟及其核心行为体如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最为重要,尽管联合国所提供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种类可能更为全面,但也明显受到大国政治博弈的影响。美欧所供应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在全球所有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中占据绝大多数,但其分配却极不公平,因其供应根本上是由地缘政治逻辑所主导的,主要涵盖四重考虑:一是为已不合时宜的军事援助、军事同盟等传统安全合作提供道德掩饰或美化,仍主要聚焦为盟友或伙伴国提供培训、装备和咨询,以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强化对脆弱国家的治理能力援助,集中体现为对可能影响美欧国家安全的冲突国家联盟“七国加”(G7+)的支持上;三是塑造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受援方的安全治理理念,特别是支持受援方建立负责任和公开透明的安全力量;四是通过固定援助方与受援方安全的关系模式,塑造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受援国所在的地区秩序。由此可见,美欧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时实际上并不考虑分配公共性,只考虑对其自身而言的地缘政治回报。相比之下,全球安全倡议强调,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一国安全不应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各国安全利益彼此平等。任何国家的正当合理安全关切都应得到重视和妥善解决,不应被长期忽视和系统性侵犯;任何国家在谋求自身安全时都应兼顾其他国家合理安全关切。
第三,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旨在改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决策公共性。如前所述,美欧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出发点是其地缘政治利益,整体上是供应方决策,并不关注消费方的利益得失,更不关注消费方的所有权(ownership)。例如,中东地区动荡已持续几十年,贯穿冷战时期和冷战后时期,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复杂交织,被视作典型的区域安全复合体。美欧长期介入中东地区安全治理,结果非但不够理想,反而因持偏袒立场而使地区安全局势不断反复。美欧这一利己主义决策,与全球安全倡议提出后中国积极推动中东和解形成鲜明的对比:2023年3月,沙特和伊朗实现历史性“北京和解”;2024年7月,巴勒斯坦14个派别高级别代表在北京成功举行和解对话并达成《关于结束分裂加强巴勒斯坦民族团结的北京宣言》。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历史性的和解方案并不是中国强加的,而是通过为各方提供对话平台、提出建设性方案而最终促成的,相关各方的所有权得到高度尊重,真正体现了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决策公共性。
(三)全球安全倡议的时间可持续性
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对冲突预防、冲突管理、冲突后重建及和平时期安全可持续性的统筹协调,从而实现了对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全覆盖;更为重要的是,全球安全倡议坚持综合安全与可持续安全,统筹维护传统与非传统领域安全、统筹安全与发展,从而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的同时致力于消除不安全的深层根源,从更为长远的意义上实现了时间可持续性。
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追求直接的时间可持续性,即对过去、当下和未来的全覆盖。从时间维度看,既有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强调对冲突管理、稳定化及和平时期的全覆盖。冲突管理很大程度上是应对历史问题,旨在缓解由历史积累而来的冲突,其主要手段包括军售,单兵、团队及机构性的作战能力培养,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和平支持行动、基础设施与后勤支持,以及安全部门改革(Security Sector Reform, SSR)和人道主义救援等。稳定化与冲突管理紧密交织,但稳定化是持久冲突与持久和平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重点是全球安全倡议的合作安全特别是对话协调和政治解决,主要手段包括军售,作战能力培养,作战行动支持,安全部门改革,边境管理,法治建设,禁毒,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Disarmament, Demobilization and Reintegration, DDR),过渡期司法(transitional justice)及人道主义救援,等等。和平时期更加强调安全的可持续性,军事性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重要性大为下降。尽管军售和能力建设仍相当重要,但诸如司法执法、边境管理、禁毒等涉及国内安全、社会安全等要素往往占据核心地位。
整体而言,除联合国的相关努力有着较高的时间可持续性外,美欧所提供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往往更多强调冲突管理和稳定化两个阶段,对和平时期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重视程度相对要低。相比之下,全球安全倡议高度重视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时间可持续性。基于长期坚持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和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全球安全倡议“呼吁加强国家间战略沟通,增进安全互信,化解矛盾,管控分歧,消除危机产生的根源”,“国际社会应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鼓励冲突各方以对话建互信、解纷争、促安全”,事实上将冲突管理与稳定化两个阶段有机结合。针对更为长远的未来,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应“携手寻求长远解决之道,推进全球安全治理,防范化解安全困境”,实现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从具体议题看,全球安全倡议不仅重视各类热点问题的缓解,更响应联合国制定“新和平纲领”时所强调的各类安全风险管理。
另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更重视间接的时间可持续性,即对各类安全问题的深层根源的解决。美欧在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时往往优先意识形态输出,不重视安全挑战的发展根源,进而无法实现可持续安全,更谈不上从长期的时间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安全。全球安全倡议主张寻求可持续安全,通过发展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的土壤。著名和平学家约翰·加尔通(Johan Galtung)认为,应区分积极和平与消极和平。消极和平指并不存在明显可见的暴力活动;而积极和平则更为全面,包括不存在明显可见的暴力和相对剥夺性的结构性暴力。积极和平与消极和平的区分事实上直指安全的可持续性,即联合国1992年《和平纲领》所强调的“解决冲突的最深远根源即经济绝望、社会不公和政治压迫”。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合理的发展—安全关联(development-security nexus),以发展和平论(developmental peace)而非自由和平论(liberal peace)为理念指导,致力于解决安全挑战的深层根源。自由和平论是美欧提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时致力于输出的意识形态理念,强调和平、民主与自由主义的结合才能实现持久和平与发展。以“没有发展便没有安全”和“没有安全便没有发展”的循环论证为基础,自由和平论强调,尽管发展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但不安全的根源在于治理不佳。相比之下,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发展优先,认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尽管自由和平论与发展和平论存在互补之处,但对受冲突或不安全影响而严重缺乏发展资源的国家而言,自由和平论事实上设置了一个隐形陷阱,即由于安全和治理部门本身不具备再生产能力,导致相关国家始终无力实现内生性发展,最终只能陷入援助依赖。相比之下,发展和平论强调将尽可能多的资源投入发展领域从而实现内生性发展,最终可独立自主地解决安全和治理挑战,从而实现可持续安全。相对冲突管理、稳定化与和平时期的直接可持续性,基于发展和平论的间接可持续性或许对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二 器物基础创新:加总技术应用与单边匹配效应
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最为直接或表层的体现是貌似无解的器物基础赤字: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就是德性生活”理念,还是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有关“公共善”(common goods)及公共制度的探讨,都强调了供应所面临的挑战特别是成本分担问题。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对集体消费品(collective consumption goods)的讨论推动了现代公共产品理论的诞生,成本管理困境同样居于核心地位,被强调为“免费搭车”(free ride)或集体行动困境。需要强调的是,免费搭车命题强调供应方的供应成本与供应意愿皆受消费方所影响甚至决定,事实上颠倒了供应与消费的时间逻辑和决策逻辑,既忽视了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成本结构多样性,也不利于各方供应意愿的动员。全球安全倡议注重加总技术应用和单边匹配效应,可促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器物基础的合理重塑。
(一)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器物基础赤字
公共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备非歧视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为所有人共享消费,且每个个体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个体的消费减少。因此,消费方采取免费搭车策略也在所难免。根据萨缪尔森的观点,任何公共产品一旦开始被消费,便进入一个“无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s),即不会有人再继续关注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原因在于,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仅是集体性的,更是零成本的,这使几乎所有消费者都有动机免费搭车,并视自身和其他消费者的消费为理所当然。由于参与市场运转的商业性行为体大都是逐利的,因此免费搭车或集体行动困境将大大降低通过市场机制供应公共产品的可能性,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似成为一种必然。这样,公共产品的供应必须通过一种公共机制基于利他目的而实现。在国内社会中,由于中央政府的存在,国家有权威和能力决定公共产品的供应,并通过税收确保公共产品生产、供应的成本得到满足。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性质,意味着不可能有中央权威就国际公共产品的生产、供应作出整体性决策,也不可能通过类似税收的机制为国际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应支付成本。因此,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更加难以摆脱免费搭车困境;免费搭车被认为是国际公共产品器物基础挑战特别是供应成本不足和供应意愿不强的核心原因。
免费搭车命题被认为会对公共产品的供应成本和供应意愿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它提出后几乎少有遭到质疑。尽管如此,免费搭车命题仍存在两个方面的逻辑混淆甚或刻意颠倒。
第一,从供应成本角度看,免费搭车命题混淆了公共产品供应与消费的时间先后顺序。该命题强调,由于消费者不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作贡献或贡献不足,导致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器物基础遭到侵蚀,供应成本赤字无可避免。需要指出的是:时间顺序上,免费搭车只可能在公共产品已被生产和供应之后才会发生;供应成本上,由于公共产品的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即消费方增加不会导致公共产品总量的减少,或消费方增加不要求增加供应总量。这意味着,免费搭车既不会回溯性地影响供应,也不会对未来的供应产生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既有理论早已注意到这一混淆,因此试图通过强调公共产品供应的动态性,以供应决策的多次连续性博弈淡化时间顺序的重要性。由于是多次连续性博弈,供应与消费形成一种“鸡与蛋”的闭合循环,先后次序变得不再重要,免费搭车行为与供应成本的互动关系就貌似合理了。动态博弈论尽管使供应与消费的时间顺序更难辨识,但并未解决公共产品边际拥挤成本为零的问题。因此,免费搭车极可能不会消极影响供应成本,至少理论上不会导出这一问题。
第二,从供应意愿角度看,免费搭车命题混淆了供应方与消费方的差异性动机。与纯粹的消费方追求免费搭车或免费消费不同,供应方的动机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供应方本身也是消费方,它是国际公共产品的最大需求方或最大消费方;其二,在消费自身提供的最多的公共产品之外,供应方还可垄断附着于公共产品之上的规则、规范制定权及制度的设置权。在国际社会中,当特定国家宣称拥有某种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权时,消费方在全球治理框架中的相应位置便具有从属性,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安排及其背后的价值观、规则和规范都源于西方国内实践,并从地方性实践上升为全球性标准。正是由于主导甚至垄断附着于国际公共产品上的规则、规范及机制等,使美国有信心讨论在其物质性霸权衰落甚或终结之后的制度性霸权的存续问题。因此,供应方并不以消费方的消费逻辑为依据作出供应决策;既不会为消费方提供更多消费份额,也不会允许消费方参与供应规则、规范和制度的设置。免费搭车不可能实质性影响消费结构和供应结构,更不可能实质性影响供应意愿。
由此必须追问的是,国际公共产品特别是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所面临的器物基础挑战究竟来自哪里?从供应成本的角度看,它事实上源于既有供应方让更多消费方分摊成本从而降低自身负担的意图。问题在于,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是否仅有一种成本模式?如果说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成本结构是多样性的,那么就意味着其他潜在供应方乃至消费方也应积极参与供应,成本赤字或者是虚构的,或者是既有主要供应方刻意制造的。事实上,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性质,意味着包括安全在内的国际公共产品无法通过公共机构提供,而只能通过国家间讨价还价设定供应机制,因此免费搭车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谈判筹码。从供应意愿的角度看,由于供应方事实上消费的公共产品是所有消费方中最多的,这甚至意味着公共产品本身更多是一种溢出效应而非刻意结果,因此供应意愿的下降更多来源于其他消费方从此种溢出中获益超出供应方的容忍限度。例如,特朗普曾指责中国搭亚太安全架构的“便车”而不付费,其真实原因是中国利用这一安全架构服务于中国持续快速发展。因为,回溯亚太安全架构的起源,它根本上不是一种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机制,更多是将中国和苏联视作假想敌之一的军事同盟。因此,以何种方式揭示既有主要供应方的虚伪并刺激其供应意愿,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全球安全倡议的加总技术应用
免费搭车命题以单一供应方(集团)承担公共产品所有成本为前提,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公共产品的成本结构都不是单一的,其有效性均取决于四种加总技术(aggregation technology),即标准等权(summation)、最大权重(best-shot)、最小权重(weakest-link)和权重总和(weighted-sum)。全球安全倡议并未围绕器物基础作出具体承诺,但在提出二十个重点合作方向时倡议各方积极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事实上是对公共产品加总技术的应用,旨在缓解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成本赤字。
第一,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强调安全共筑的责任共同体,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标准等权加总技术的体现。标准等权加总技术强调,所有国家的贡献都是同等的。全球安全倡议认为,各国安全利益是彼此平等的;任何国家在谋求自身安全时都应兼顾其他国家合理安全关切。由此而来的是,各国需要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
第二,全球安全倡议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大国责任,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最大权重加总技术的体现。最大权重加总技术是指,最大的公共产品供应方可独立决定国际公共产品的总量,其他次级供应方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并不会导致总量增加,相反意味着重复供应或资源浪费;诸如防止小行星撞击地球的努力、从源头压制传染性疾病的暴发、对核聚变项目或天花疫苗的研发等都是最大权重加总技术的典型例子。由于最大供应方决定着公共产品供应总量,免费搭车是最大权重加总技术的逻辑后果,或者说最大权重加总技术并不认为免费搭车会对供应成本产生消极影响。在最大权重加总技术下,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往往是垄断性或集中于少数供应方手中,尽管这根本上取决于相应公共产品的属性。一方面,由于联合国是最大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方,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应维护联合国权威及其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主要平台地位,积极参与联合国秘书长《我们的共同议程》报告中关于制定“新和平纲领”等建议的工作;支持联合国加大预防冲突努力,充分发挥建设和平架构的作用,帮助冲突后国家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支持联合国提高维和行动履行授权能力,坚持当事方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维和行动三原则,坚持政治优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另一方面,由于大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上承担特殊重要责任,全球安全倡议强调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同时大国也应在国际核安全体系、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第三,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对国际安全领域的脆弱风险的防范与治理,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最小权重加总技术的体现。与最大权重加总技术相反,最小权重加总技术是指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总量由最为弱小的供应方所决定,也即“木桶”理论所强调的最弱环节或阿喀琉斯之踵。例如,全球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核恐怖主义防范,国际公海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鱼等,都是最小权重加总技术的体现。最小权重加总技术下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最有可能受免费搭车影响,因为存在奥尔森-泽克豪塞模型(Olson-Zeckhauser Model,简称OZ模型)所论说的公共产品供应的中小国家对大国的剥削。OZ模型是安全、防务等领域内联盟供应俱乐部产品的核心模型。该模型认为,在自愿提供公共产品的纳什均衡中,富者比穷者贡献更多公共产品,因此在贡献博弈中处于“被剥削”地位。尽管如此,最小权重加总技术对责任共同体的重视程度极高,因为它不仅要求最弱个体参与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事实上也变相要求更强大国家积极为脆弱国家提供帮助,从而提升整个国际社会的安全水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同安全与风险防范的同等重要性,并强调合作安全和共同安全的基础性。
第四,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合作安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y, CBDR),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权重总和加总技术的体现。权重总和加总技术是指,国际公共产品的总量是由所有供应方的贡献加总而来,每个供应方的贡献都不可或缺,因为每个供应方的贡献是不等的。例如,在国际河流治理中,由于上下游国家天然地不对称,因此其贡献必然是不等且不可替代的。尽管存在次小权重(weaker-link)、阶梯权重(step-level)、次大权重(better-shot)等细分加总技术,但仍属于权重总和加总技术。全球安全倡议认识到在不同的安全挑战上,不同的行为体有着完全不同的能力和责任,因此坚持合作之道,通过政治对话、和平谈判实现安全,鼓励各方以对话建互信、解纷争、促安全;任何非合作性的方法,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困难和复杂因素。
(三)全球安全倡议的单边匹配效应
既有理论强调,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主要通过合作提供,因为国际社会缺乏世界政府。但在现实世界中,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也可能通过竞争得以实现。这事实上是公共产品理论所强调的单边匹配(unilateral matching)效应。全球安全倡议并未直接承诺中国供应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总量,但通过自身加大参与,可能刺激其他供应方的供应意愿——无论是出于合作还是竞争目的——从而事实上缓解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败的产物,其供应不可能依赖于自愿贡献,那只能导致更大的供应赤字。在此背景下,国际公共产品只能作为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出现,其主要供应方式是由讨价还价而来的国际合作。但在很多情况下,国际合作极难达成,单边匹配机制应运而生。所谓单边匹配是指,为刺激更大的公共产品供应意愿进而增加公共产品供应总量,特定供应方(A)在其他特定或所有供应方(B)提供特定公共产品时,额外增加相应的同类公共产品供应量以示激励。理论上,这一方法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供应方A宣布针对供应方B的供应匹配率(matching rate);第二阶段,各供应方独立决定其公共产品供应量,供应方A会根据供应方B的实际供应量而额外增加依据匹配率而来的公共产品。例如,如果供应方A在第一阶段宣布匹配率为0.1,那么在第二阶段中,每当供应方B提供1个单位的公共产品,供应方A就会按照0.1的匹配率额外提供同类的公共产品。单边匹配机制得以生效基于四个条件:一是既有公共产品供应方缺乏分工合作;二是所有供应方的供应意愿存在互动关系;三是供应方A和供应方B均作出积极的公共产品供应承诺;四是供应方A是在不降低现有公共产品供应量的基础上的额外供应努力。
鉴于供应方A和供应方B在现有供应水平、供应意愿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加上前述因地缘政治关切而来的选择性供应等因素,单边匹配事实上存在两种类型:一是正向匹配,即特定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方为刺激其他贡献较少甚至未作贡献的新兴或潜在供应方的供应意愿,主动承诺后者供应相应公共产品时的单边匹配率。这意味着匹配者的公共产品供应总量的实质性增长。二是反向匹配,即在特定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方的供应意愿下降的情况下,贡献较小甚至未作贡献的新兴或潜在供应方主动承诺主要供应方增加公共产品供应的单边匹配率,这意味着主要供应方必须增加而非减少公共产品供应量,而新兴或潜在供应方的额外贡献并不大,因其既有贡献较小甚至为零。正向匹配主要基于社会舆论或道德压力,要求贡献较小或不足者为避免道德污点而加大贡献力度;反向匹配则更多基于竞争特别是地缘政治竞争压力,倒逼贡献较大者为避免影响力削弱而加大贡献力度。
全球安全倡议通过积极为联合国体系供应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作更大贡献,发挥正向匹配作用,旨在激励其他国家加大贡献力度。首先,全球安全倡议强调,进一步发挥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秘书长和平与安全子基金作用,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2016年,中国出资2亿美元与联合国共同成立了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包括秘书长和平与安全子基金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子基金两个子基金。其中,秘书长和平与安全子基金旨在为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关的项目和活动提供资金。2016年至2022年间,秘书长和平与安全子基金共启动83个项目,实际投入5 960万美元。在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政府宣布,中国将在该基金于2025年到期后再延长5年时间。其次,全球安全倡议强调支持联合国提高维和行动履行授权能力特别是强调维和行动应获得充分资源,支持为非盟自主和平行动提供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资金支持。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承担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摊款比例持续上升,从2001年的1.9354%上升至2021年的15.2197%。最后,中方还承诺,将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的双多边安全合作,积极推进安全理念对接和利益共融;倡导各方积极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与中方的努力互补互促,共同促进世界和平安宁。
全球安全倡议也通过积极在美欧缺乏供应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意愿的领域有所作为,发挥反向匹配作用,旨在刺激或维持主要供应方的供应意愿。首先,全球安全倡议主张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热点问题解决之道。其次,全球安全倡议积极支持非洲国家、非洲联盟、非洲次区域组织等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特别是提出并落实“非洲之角和平发展构想”,推动非洲之角和平会议机制化,积极打造合作示范项目。最后,全球安全倡议还倡导围绕应对反恐、网络、生物、新兴科技等领域安全挑战,搭建更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共同提升非传统安全治理能力。
三 制度建设创新:供应分工合作与制度复合体
鉴于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重大差别,制度赤字也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赤字的重要原因。小约瑟夫·奈(Joseph S. Nye)于2017年年初提出所谓“金德尔伯格陷阱”(Kindleberger Trap),尽管强调中国应承担更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责任,但事实上凸显了对美国而言的制度约束力缺失。西方主流理论强调,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安排应是霸权或霸权联盟垄断供应,因为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存在,能力和意愿均更强的大国或霸权国家才能提供数量充足且供应稳定的国际公共产品。但霸权垄断供应意味着其他潜在供应方难以有效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应,难以为缓解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等赤字作出贡献。霸权垄断事实上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赤字的重要原因,必须强化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制度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合作安全,一方面尽可能动员所有潜在供应方参与供应、扩大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总量;另一方面推动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复合体建设,提升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稳定性,进而可有效推动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建设。
(一)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制度建设赤字
制度建设历来是公共产品供应的核心问题。由于公共产品具备非歧视性和非排他性,为消除免费搭车现象,往往需要有单一的公共产品供应机制,通过公共机构集中供应是最佳选择。如果说国内公共产品可由中央政府集中提供,那么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没有任何去中心化的机制能决定公共产品的最佳提供,霸权或由霸权支持的国际机制便是为数不多的保证国际公共产品充分供应的选择;因为只有霸权才既有能力又有意愿,可为解决集体行动困境提供出路,从而提供优质且稳定的国际公共产品。但以霸权稳定论为基础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制度,事实上存在两大缺陷。
第一,霸权垄断供应导致供应制度的封闭性,难以保证国际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能力和意愿的双重要求,意味着只有一个核心国家或核心团体可获得供应方资格,这事实上意味着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制度的封闭性。进入供应俱乐部就意味着获得供应方的专属特权:一是批准新的供应方加入的特权。对霸权国家而言,与对手围绕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合作极可能具有潜在的国家安全威胁,因此合作只能发生在志同道合者之间。任何潜在供应方,如果不符合现有供应方的标准都难以加入其中。二是垄断或破坏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稳定的特权。供应俱乐部的封闭性意味着既有供应方的垄断权力,国际公共产品被“私物化”为既有供应方的国际政治权力手段。
霸权稳定论事实上强调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封闭性和地理性垄断。由于既有供应方为特定地区提供了特定类型的国际公共产品,因此有权垄断该地区所有公共产品的供应权。其结果也是双重的:一是从供应数量看,霸权本身难以增加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量,同时因将潜在供应方排除在外而导致“挤出效应”,阻止了供应总量的实质性增长;这样,不仅既有供应赤字无法得到缓解,甚至可能因限制潜在供应方参与而人为制造新的供应赤字。二是从供应质量看,由于各国国力要素未必完全平衡,霸权垄断供应的不同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同时阻止了其他潜在供应方提供可能更为优质的国际公共产品,导致既有质量赤字难以缓解,也可能制造新的质量赤字。由此可见,霸权或许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赤字的深层根源。为缓解或消除霸权无法提供充足且优质的公共产品的问题,就需要建构开放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制度,确保所有或大多数具备供应能力的供应方参与其中;这意味着供应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国际公共产品,要以能力比较优势为基础,建设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劳动分工机制。
第二,霸权垄断供应意味着既有供应方不受制约的自由裁量权,也难以保证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稳定。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搭车不仅应是免费的,更应是自由或自愿的——因为公共产品被假定为一种“善”(good)。但霸权供应国际公共产品更多是出于追求私利,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既非免费获得,也非自由获得,往往是强制且需付费的。霸权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强制性霸权试图最大化其从国际公共产品供应中的获益,进而强迫其他国家承担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成本。二是“仁慈”的霸权更倾向于通过接受不对称的协定,承担更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成本,进而诱导其他国家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无论是强制还是诱导,都揭示了公共产品理论中免费搭车命题的另一误导性,即免费搭车可能是个伪命题,强制搭车(forced ride)才是事实。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也一直尝试效仿其国内公共产品供应实践,发展出对免费搭车者的惩罚机制。
由于垄断国际公共产品供应,霸权拥有随时中断供应或增减供应量的自由裁量权。一旦霸权认为继续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对其国家利益不利,或发现通过其他方式可以用更小成本获得相同甚至更大回报时,稳定与可预期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就化为泡影,最为典型的表现是特朗普政府时期的任意“退群”。这意味着,霸权自身极可能是国际公共产品供应不稳定、不可预期的最大根源。因此,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建设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复合体,将有力地限制霸权任意破坏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稳定性的行为空间。更重要的是,分工合作与制度复合体的结合,可赋予消费方更大的能动性,即可依据不同供应方的不同能力优势作出不同的选择。同时,消费方能动性的增加,意味着供应方和纯消费方相互监督格局的出现,同样可以限制霸权任意行为的空间,有助于提升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稳定性。这不仅可反向强化供应方现有的能力比较优势格局,更可避免“选边站”的地缘政治困境,亚太地区“经济上靠中国、安全上靠美国”的二元结构便是典型例证。
(二)全球安全倡议的劳动分工逻辑
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认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方与消费方是一个责任共同体,各方应以能力比较优势和互补性合作为基础,塑造能保证充足、优质和稳定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劳动分工体系。
第一,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旨在促进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分工合作。全球安全倡议坚持所有国家的安全不可分割、整个人类事实上是个安全共同体。由此而来,应当基于责任共同体逻辑,整合供应方内部、供应方与消费方的合作,为国际社会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这与美欧基于自由和平论而来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方例外论形成鲜明差别。自由和平论认为,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前提是消费方或受援方的安全治理能力低下甚至缺失,使外部支持或国际公共产品变得必要甚至不可或缺,否则其不安全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此而来,供应方的理念、方法和政策等似乎拥有道德优越性,由此滋生一种例外论逻辑或第三方特权(third party privilege)观念,因为国际安全公共产品对消费方而言属于拯救性手段,如果效果不佳必然是由于消费方治理能力低下。这一供应方与消费方二元对立的逻辑,则是诸多国际安全公共产品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全球安全倡议认为,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促进全球发展繁荣,应该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倡导以团结精神适应深刻调整的国际格局,以共赢思维应对复杂交织的安全挑战,旨在消弭国际冲突根源、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推动国际社会携手为动荡变化的时代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实现世界持久和平与发展。
第二,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欢迎围绕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展开三方和多方合作。与基于霸权稳定论的封闭式供应俱乐部不同,全球安全倡议秉持开放包容原则,欢迎和期待各方参与,共同丰富倡议内涵,积极探索开展新形式新领域合作。中方愿同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追求幸福的国家和人民携手同行,协力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并肩守护地球家园的和平安宁,共同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平安的钟声响彻人间。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中国对三方合作和多方合作的开放态度。尽管全球安全倡议并未明确提出三方安全合作的指导原则,但有关三方发展合作的“受援方提出,受援方同意,受援方主导”原则和涉非三方合作的“非洲提出,非洲同意,非洲主导”原则,事实上也适用于国际安全领域,即充分尊重受援方的所有权,供应方主要发挥辅助功能。可以认为,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开放包容和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合作,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理念化解国际公共产品供应赤字;另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也践行一种共建式供应而非霸权式供应,通过合作而非单方提供国际公共产品,赋予消费方前所未有的参与权。
第三,全球安全倡议还强调发挥中国自身的比较优势。尽管中国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应已有七十余年历史,但在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方面的经验仍不够丰富、贡献不够明显,因此全球安全倡议秉持开放包容原则,强调发挥补充性功能。首先,全球安全倡议并不寻求提供全球安全赤字的全面解决方案,而是以“六个坚持”为基础,围绕二十个重点合作领域推进,从而为消弭国际冲突根源、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作出贡献,为国际社会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其次,与国际发展合作相类似,中国很大程度上也是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后来者”。因此,联合国、美国、欧盟及其主要成员等仍是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方,中国的努力更多是有益补充而非替代,可发挥额外性和催化剂作用。最后,出于对自身比较优势的理解,中国强调基于发展和平论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重点围绕发展—安全关联展开。自2013年以来,中国先后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四大倡议,事实上是围绕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平安全与文明进步四大领域的协调发展提供系统性和协同性公共产品,以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安全。
(三)全球安全倡议的制度复合体
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赤字根本上源于国际社会集体决策的三个问题:一是全球性议题与国别性决策的管辖权鸿沟;二是仅限于政府间合作的国际合作鸿沟;三是主要依赖道德说服的激励鸿沟。因此,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制度应重新设计以缓解甚至消除制度赤字,将政府、公民社会、企业乃至普通大众纳入一个涵盖国家、地区和全球等多层次的管辖闭环(jurisdictional loop)及可提供物质性财政资源和象征性领导地位的激励闭环。这意味着,要推动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复合体建设,既要对现有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机制加以梳理,又要为应对新兴和潜在安全挑战设计更为合理的制度组合。
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坚持联合国的主要平台地位,建构均衡和有效的制度复合体。如前所述,免费搭车命题很大程度上将供应方与消费方的差异性逻辑混为一谈。这意味着,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制度设计应兼顾两个方面的关切:一是供应方对成本的考虑,二是消费方对获益的敏感。从成本的规模效应看,单一国际组织供应所有类型的国际公共产品最为理想。从获益角度看,公共产品应尽可能接近受益者或消费方,因此辅助性原则更加重要。国际公共产品的制度设计应实现规模效应与接近消费方的合理平衡,由此存在四类供应制度:一是供应所有类型国际公共产品的全球性组织,二是供应特定类型国际公共产品的全球性制度,三是供应所有类型国际公共产品的区域性组织,四是供应特定类型国际公共产品的区域性组织。这四类制度之间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制度复合体。
全球安全倡议提出五类合作平台,旨在推动涵盖上述所有类型的制度复合体建设。一是可协调所有类型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的全球性平台,其核心是联合国大会和各相关委员会、安理会、相关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倡导的北京香山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以及可能创设的全球安全倡议高级别活动、全球性安全论坛等,旨在围绕和平与安全问题广泛讨论沟通,提出共同倡议主张,汇聚国际社会应对安全挑战共识。二是提供特定类型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全球性平台,重点围绕应对反恐、网络、生物、新兴科技等领域安全挑战,搭建更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共同提升非传统安全治理能力。三是提供所有类型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区域性平台,如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亚信会议、“中国+中亚五国”、东亚合作相关机制、中非和平安全论坛和中东安全论坛等,围绕彼此一致或相近目标逐步开展安全合作。四是提供特定类型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区域性平台,如推动设立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发挥阿富汗邻国外长会、非洲之角和平会议等协调合作机制作用,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
另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因应安全挑战复杂化趋势,设计更为合理和可持续的制度复合体。国际和平与安全赤字持续加重,但传统的预防、管控和解决方式不适合新出现的风险和危险趋势。为此,联合国呼吁制定“新和平纲领”时将重点放在六个核心领域:降低战略风险,加强国际前瞻力以及识别和适应新的和平与安全风险的能力,重新打造我们对一切形式暴力行为的对策,投资于预防和建设和平,支持区域预防,把妇女和女童放在安全政策的中心位置。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早于“新和平纲领”制定进程,事实上引领了有关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方式特别是制度复合体建设的变革。
首先,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建设更高公共性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制度。改善国际公共产品的公共性的工具包括以下六类:促进利益攸关方与决策者的平等原则,发展公正协商标准,强化发展中国家的谈判能力,发展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互动规则,创建在各类全球性问题上的科学顾问委员会,创建需求驱动的评估过程以促进灵活性安排。全球安全倡议提供了上述所有工具,特别是倡导创设全球性安全论坛,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智库和社会组织等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提供新平台。
其次,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建设更具灵活性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制度。进入21世纪以来,各种新兴安全挑战持续增生,诸如跨境安全、新兴技术武器化发展等问题面临供应制度缺失的挑战。但是,为填补这一制度缺失而来的各种临时性合作安排,不仅可能导致制度剥削效应,更可能诱发消费方内部竞争。全球安全倡议坚持以时代需求为导向,主张统筹兼顾、守正创新,支持针对新兴安全领域治理难题加强实践探索,逐渐找到具备较强适应性和有效性的治理模式。
最后,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建设更具可持续性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制度。无论是在国际发展领域还是在国际安全领域,都存在一种常见现象,即特定公共产品在供应之初效果良好,但很快就可能变得更为糟糕。法国在西非地区、联合国在刚果(金)、美国在阿富汗等地的行为都是典型例证。因此,必须将供应与维护、横向治理(horizontal governance)与纵向治理(vertical governance)相结合,改善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可持续性。全球安全倡议主张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倡导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不可分割,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不可分割,安全权利与安全义务不可分割,不仅重视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更重视其后续维护,致力于长期可持续安全。
结 论
全球安全倡议为国际社会提供了破解安全难题的有效方案,其国际公共产品属性已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从实践上看,全球安全倡议的创新实践已为缓解国际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赤字作出了重要贡献:倡议对空间公共性和时间可持续性的追求有效缓解了理念逻辑赤字,对加总技术和单边匹配的应用有效缓解了器物基础赤字,对劳动分工和制度复合体的实践有效缓解了制度建设赤字。从理论上看,全球安全倡议对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应赤字的缓解作用,有助于识别国际公共产品理论中自由和平理念、免费搭车命题、霸权供应假设等背后的理论误导或陷阱,更有助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纠正与重构。
作为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全球安全倡议对整体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一方面,它有助于推动不同类型的国际公共产品协同增效的理论探索。如前所述,国际公共产品的理论分析主要集中于经济和发展领域,对其他领域的研究相对不足。由此而来的理论要求是,推动国际公共产品的整体理论与领域分析朝向更加平衡的方向迈进,同时加大对不同领域国际公共产品协同增效的学术探讨。全球安全倡议与“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一道,实现了对国际公共产品核心领域的全覆盖。这意味着,四大倡议或中国供应的四大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之间,将有更高水平的协同增效,即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战略引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各国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繁荣,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推动国际社会对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治理的实践探索。在美欧强调基于霸权稳定论的垄断性、封闭性供应的同时,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开放包容原则,欢迎整个国际社会、各类行为体积极参与,从而可有效缓解国际公共产品供应的理念赤字、器物赤字和制度赤字。无论是从更多的国际公共产品类型的角度,还是从更多的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方的角度,现在都是整个国际社会加强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治理的时候了。在联合国倡导围绕国际公共产品供应治理展开全面讨论之际,全球安全倡议可能提供更多创新实践,以支持更为合理、有效的国际公共产品治理机制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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