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 | 樱花多酚、鸡冠透明质酸钠公开征求意见!

文摘   2024-10-24 22:47   河北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新食品原料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

— —以下为公告内容解读资料

樱花多酚

1.解读材料。樱花多酚是以蔷薇科李属植物日本晚樱(Cerasus serrulata var. lannesiana (Carr.) Makino)的花为原料,经乙醇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粉碎等工艺制成。日本晚樱原产于日本,目前在我国华北和华南等地区广泛种植。本产品推荐食用量≤350 毫克/天(以多酚含量12 g/100g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2.原料特性。樱花多酚主要成分为蛋白质和多酚类物质(其中总多酚含量≥12 g/100 g),且含有维生素、粗多糖等物质。鉴于樱花多酚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鸡冠透明质酸钠

1.解读材料。鸡冠透明质酸钠是以家鸡(Gallus gallusdomesticus)的鸡冠为原料,经切碎、酶解、过滤、浓缩、纯化、干燥、研磨等工艺制成。鸡冠透明质酸钠在美国被作为“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管理,可用于烘焙食品、饮料、乳制品等食品;欧盟批准其为新食品原料;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批准其可用于普通食品。本产品推荐食用量≤200毫克/天。
2.原料特性。鸡冠透明质酸钠的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含量为 60-75 g/100 g)、硫酸软骨素和胶原蛋白。鉴于鸡冠透明质酸钠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新食品原料申报要完成成分分析、卫生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风险性评估意见等报告,历经企业答辩、专家评审、补正资料甚至现场核查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和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和复杂,成功与否与申报资料标准、规范的准备密切相关,应在申报之前进行预评估,以避免出现多次延期审查以及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况。

文章来源:健研申讯




咨询电话:辉哥1891196850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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