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射之礼的内涵

文摘   2024-12-21 08:03   北京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观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

“岁献”,古代诸侯每年定时向天子献国书,汇报政事,同时也进贡其他物品。根据《尚书传》:“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也,三年一贡士。”每三年要向天子进献一次贤士。郑玄注:“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进献多少名贤士?大的诸侯国每三年要献士三人,中等诸侯国献士二人,小的诸侯国献士一人。

“比”,郑玄注:“亲合也。”“比于礼”,合乎礼的要求。“数”,屡次。“庆”,褒奖。“让”,责备。“益”,增加。“削”,削减。古代制度规定,诸侯每年进贡国书、礼品,推荐人才给天子以供祭祀。天子便在射宫用箭术考核这些人。如果射箭时的仪容、姿态合乎礼的要求,节奏符合音乐的节拍,射中的又多,就可以取得日后参与祭祀之礼的资格。如果仪容、姿态不合乎礼,节奏不合乎音乐,射中的又少,就没有资格参与祭礼。能多次参与祭礼,就能得到天子的褒扬;不能多次参加,就会受到天子的责备。多次得到褒扬,便增加诸侯的封地;多次受到责备,便削减诸侯的封地。

这种制度的设立有什么好处?第一,考核诸侯的政绩,重要的一条就是看他为天子推荐了多少德能兼备的人才,也就是“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的具体落实。而这种用人的原则一确立,德才兼备的人就不至于被埋没。诸侯都愿意把自己国内德才兼备的人推荐给天子,使他们被重用,结果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就是在位者的德行像风一样,一般百姓的德行像草一样,风向哪边吹,草就向哪边倒。德才兼备之人居于领导位置,上行而下效,国家治理自然走向正轨,社会风气自然良善。

另一方面,这种制度的设立还有助于推动男子热衷于练习射箭。因为通过射礼,被选拔出来就可以为天子重用。射礼推动了礼乐德能的教化,让人在习射比赛、娱乐竞技中不知不觉提升身体素质、作战能力,也提起责任意识,涵养良好的性情,可以说一举多得。

故曰: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天子举行的大射之礼被称为“射侯”。所谓“射侯”,就是通过射礼来考核诸侯,其射箭合于射礼就意味着这位诸侯称职,其射箭不合于射礼,就意味着他不称职。小注说:“大射,谓将祭择士之射也。得为诸侯,谓有庆也;不得为诸侯,谓有让也。”这里把大射解释为天子举行祭祀前,选择祭祀人选的射礼。“得为诸侯”,他做诸侯称职,天子会褒扬他。“不得为诸侯”,他做诸侯不称职,会受到天子的责备。
——摘自《群书治要·礼记》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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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莉
《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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