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了解完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可供执行后,当我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作为执行第一步就是需要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再执行相应的财产。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途径大致有三个,一是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二是被执行人主动如实申报财产,三是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1。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法院调查为主要的途径,而律师在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这一途径上又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当被执行人为法人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询企业公户的具体方法有:在企查查上查询公司的发票抬头,在与被执行公司以往签订的各类交易合同中查询,根据公司开具的发票进行查询,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一是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在建工程项目数据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二是可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查询被执行人的土地信息,三是可以通过全国矿业权勘验开采信息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查询被执行人的采矿权等不动产用益物权。关于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的查询,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车管部门、交通部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全部市场监督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进行查询,同时,也可以通过企查查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抵押给银行的车辆或机器设备等动产。首先,被执行人的无形知产可被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该无形知产具有经济价值和可转让性、可进行交易。其次,这些特殊资质主要包括环保、建筑资质、排污许可证、采矿权、生产安全许可等,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各省市或政府的环评网站进行查询。最后,知识产权则需要在专业的中国商标网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拍卖信息也可以获取其财产线索,然后强制执行拍卖财产所得的价款。常见的拍卖网站有阿里法拍和京东法拍,法院挂牌处置资产的拍卖网站主要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执行法院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地方性网络拍卖平台等。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供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税务局查询被执行人的税务信息,了解公司的纳税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了解被执行人的经营收益等情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工商局、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原始股东的注册资金是否实缴、是否抽逃、是否完税等,进而判断是否可以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二)当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首先,需要查明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住址、职业、亲属关系等基本信息,这些基本信息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前往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查询,然后,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1.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公司,若有则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公司的股权分红等财产;2.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涉诉信息,若有则可以强制执行其债权;3. 查询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是否有财产,若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析产执行,当强制执行的债务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从而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4. 查询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财产,若有则可以进行分割执行。5. 查询被执行人的工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理财保险金等理财产品、银行账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信息,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6. 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财产线索,或通过车管所等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财产线索信息。7. 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通过网站搜索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直播视频账号等信息,从而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新型财产线索。8. 与法人一样,申请执行人或律师也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网站查询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信息。9. 申请执行人或律师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用于日常消费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是否为被执行人的亲朋所属,以此用于追加被执行人的亲朋为被执行人代替执行回款。在司法实践中,想通过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获取财产线索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因为被执行人会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转移、隐匿财产,从而加大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难度。为此,就需要完善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的处罚力度2,同时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及失信惩戒制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如被执行人在申请人起诉前有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申请人还可以起诉撤销该行为;如被执行人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还可以申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除了申请执行人或律师主动查明、被执行人主动申报外,法院调查也是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途径3。作为执行法官,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会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会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冻结、扣划、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但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官是无法动用查控系统的,必须申请人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对于下落不明、拒不提供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于被执行人户籍在外省市或公司注册地在外省市的,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外省市的,执行法官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委托当地法院代为调查财产、经营等情况。若通过以上方法仍然不能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或律师申请,法院还可以采取一些通用措施协助强制执行程序的推进,一般包括悬赏公告4、执行审计5、申请财产保全和参与分配等。目前在执行案件中,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依然比较困难,其中包括被执行人不积极申报财产,并转移、隐匿财产的原因;申请执行人不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原因;法院执行人员少,案件量大,时间、人力成本大的原因;还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协助执行单位不配合,我国财产申报制度有待完善,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等,都加大了执行难度,拖延、影响了执行效率。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此举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及时到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明确对于具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14种拒不执行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对于督促被执行人如实主动申报财产具有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同时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执行程序持续时间长工作量巨大且需要与执行法官建立良好的沟通,因此申请执行人与律师必须建立完全的信任,而且申请执行人与律师必须全力配合运用上述执行调查手段,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