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法院裁定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11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2024)皖05破6号之四、(2024)皖05破5号之四、(2024)皖05破4号之四、(2024)皖05破3号之四、(2024)皖05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
虽然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的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或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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