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务 | 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破产篇

职场   2024-12-13 21:02   重庆  

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破产篇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全面阐释、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离不开司法助力赋能。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一批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案例,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府院联动”促推企业破产重整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案例,展现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本公众号截取其中三例与破产相关的案例进行分享。


目录

  1. 郭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2. 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案

  3. 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4. 蔡某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5. 上海某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6. 圣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某、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7. 江某某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某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星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8. 某碳素公司、王某华等3人污染环境案

  9. 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史某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10. 江苏某新能源车辆公司破产清算案

  11. 魔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四某光纤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2. 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陈某、深圳市云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3.北京微某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大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某马(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 浙江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14. 张某钧合同诈骗案

  15. 邓某进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16. 安徽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

  17. 扬州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临涣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18. 某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19. 芜湖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一

江苏某新能源车辆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江苏某新能源车辆公司原系新能源车辆制造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因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白热化、补贴政策变化复杂等因素,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经延长届满后,未有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5月24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资产处置过程中,因该公司资产体量巨大,厂房及设备等破产财产整体打包处置多次流拍。

【处置结果】为实现破产公司资产快速处置,如皋市人民法院多次与属地招商部门对接,了解到该公司的厂房标准与当地同期招商的某新材料公司的生产需求高度匹配。该新材料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业务包括为华为、苹果、三星等高新技术企业生产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及零部件。如皋市人民法院多次组织招商部门及某新材料公司进行现场勘察,在兼顾破产企业财产保护以及某新材料公司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制定了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与设备、车辆等动产的破产财产处置方案。2022年10月18日,该公司名下土地、厂房等不动产资产包经挂网公开拍卖,由属地国有公司以2亿余元的价格收储。如皋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同步推动开展厂房内固定设备保护性拆除、协调某新材料公司设备先行进场等工作,大幅缩短了该公司总投资20 亿元项目的安装、调试、试生产及验收等各项流程工期,项目从签约到投产用时仅100天。截至2023年底,上述项目销售收入达 19.3 亿元,被评为当地“新开工十大项目”。

【典型意义】生产要素的创新配置是催生新质生产力的推动力之一。破产审判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可以通过对破产企业土地、厂房等资产的处置,将破产企业的资源重新释放到市场中去,让生产资料发挥更大价值。本案中,人民法院在企业挽救无望的情况下,及时裁定破产清算,同时联合政府部门精准匹配招商引资项目,利用破产企业资产服务保障重大先进制造项目落地投产,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源。本案的处理充分彰显了破产审判在“去产能、调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推陈出新”“新陈代谢”的方式有效实现了产业升级,是人民法院推动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动实践。

案例二

浙江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基本案情】浙江某器材公司于2000年7月24日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高低压开关设备、高低压电器、输变电设备、电磁线、电缆、母线槽、电缆桥架的研究、开发、制造、安装及自产产品相关的技术出口业务等等。浙江某器材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债务规模超8亿元,涉及债权人超410户。2022年7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某器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2月28日,各债权人表决组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法院裁定浙江某器材自2023年3月1日起进行重整。管理人制定了与预重整方案实质内容一致的重整计划草案向全体债权人进行了公示。2023年3月10日,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某器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裁判结果】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浙江某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并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进行表决的预重整方案包括了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重整经营方案、债权的分类和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的调整、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各表决组通过的预重整方案内容合法,具有可行性,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预重整方案的表决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关规定一致,且管理人已事先在预重整方案中明确,债权人和出资人表决同意预重整方案的,视同表决同意与其实质内容一致的重整计划草案。此外,重整资产价值在清算程序下存在贬损,只有在与股权一并转让的情况下方能实现价值最大化,重整计划草案明确通过公开竞价的形式挖掘浙江某器材资产价值之外的品牌价值,不但使企业荣誉、声誉等无形资产得以维持和保留,还能进一步提高重整资产的变现金额,为债权人增加可供清偿的资金545万余元。因此,申请人请求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本案系构建跨层级市区两级府院联动助推老牌高新技术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坚持把统筹“破”与“立”的理念融入破产审判工作各方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助力危困企业重获新生,激活长三角地区市场经济动力和活力。本案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曾是国家专业研制和生产高压电器、高低压开关设备的重点骨干企业,浙江省行业龙头企业,手握19项国家专利、8项著作权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是配电行业以及区域工业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为保留企业客户资源、发挥知识产权价值,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持续发展,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打破区级法院与市级行政部门壁垒,协同解决职工安置、不动产历史遗留瑕疵、重整信用修复等问题,实现8个月内完成高质效重整,助力这家老牌高新技术企业迎来新生,全面恢复生产经营不到3个月,新生企业已接新订单216万,在投标项目600多万。2024年1月份的订单量较上年12月翻了三番。在“破”而后“立”中持续锻造新质生产力,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是人民法院精准回应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司法保护提出的更新需求,是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为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蓄势赋能的应有之义。

案例三

芜湖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芜湖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能源科技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动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消费锂离子电池等。因经营不善,企业自2018年起持续亏损,负债达19亿余元。2020年8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芜湖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案件受理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争取芜湖市人民政府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灵活转换破产程序,积极协调解决某能源科技公司在生产经营、债权清偿、职工安置等方面的问题,成功招募重整投资人,为公司实现重整成功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12月,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裁判结果】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认为,重整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执行完毕的标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某能源科技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确认《芜湖某能源科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该公司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锂电池作为中国“新三样”,代表先进生产力,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的重要方向。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功能,助力有发展前景的锂电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脱困重生、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结合点、着力点。本案中,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认真分析研判某能源科技公司行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特点,快速响应管理人提出的公司继续营业申请,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对某能源科技公司重整给予精准和专项激励政策,裁定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最终实现重整成功。重整后的某能源科技公司债权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700余名职工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23年实现生产总值12亿元,2024年以来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逐渐步入快速发展通道。人民法院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审判职能,推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有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

//来源: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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