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成功举办第二届破产法治研讨会
近日,北京一中院成功举办第二届破产法治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领导及来自全国14家高级人民法院、17家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破产法庭的法官代表共100余人参与交流研讨。
刘贵祥专委在致辞和授课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健全企业破产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破产审判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作用,关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破产审判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意义,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制度集成与协同效应,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开展,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度融合,充分践行破产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使命。
寇昉院长在致辞中强调,近年来,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依法稳妥处置了一系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破产案件,努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北京法院要在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上持续发力,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要在助力首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专精特新困境企业挽救程序;要在服务保障首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上持续发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要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持续发力,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与会人员围绕“破产审判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主题展开交流,并围绕破产审判的相关指导性文件进行深入研讨。闭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晓力庭长进行总结讲话,对下一阶段全国破产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由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主持。
//来源:北京破产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