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布破产篇
12月5日,海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法院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君丽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本公众号选取其中二例涉及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例进行推送。
目录
谭某串通投标罪案;
徐某辙、林某洪等5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
陈某与某公司、袁某某、符某某、汪某某、某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某集团公司与关某公司、百某公司、苏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隋某等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某爱医院与孙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三亚某论坛发展公司、三亚某论坛建设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
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儋州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例一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案情概要】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洲际油气)于1984年8月20日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一家以境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为主要业务的A股民营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仓储业务( 专项审批除外 ) 等。受国际油价波动、疫情等因素影响,2023年4月6日,洲际油气陷入流动性危机,债权人上海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洲际油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重整价值为由向受理法院申请进行重整。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法院于2023年4月20日决定对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并同意洲际油气推荐的中介机构担任其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临时管理人完成了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意向投资人招募等基础性工作,并制定取得主要债权人认可的重整方案。
【裁判结果】2023年9月20日,受理法院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洲际油气重整的复函后作出(2023)琼01破申12号民事裁定受理洲际油气破产重整申请,并决定由原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洲际油气重整程序的管理人。重整期间,法院指导并监督管理人完成程序衔接、草案制定与表决、投资协议签署、信息披露等工作,洲际油气按期制作并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1月2日,洲际油气召开一债会,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分组表决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2023年11月21日,法院作出(2023)琼01破36号之一民事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在管理人监督下,洲际油气开展了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完成的执行工作已符合重整计划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9日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经审查,法院认为洲际油气的重整计划已按期执行完毕,遂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琼01破36号之二民事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案例二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案情概要】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凯撒旅业)于1996年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803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游管理服务、利用自有媒体( 场地 ) 发布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是一家以旅游管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的A股民营上市公司。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疫情等因素影响,2023年凯撒旅业主营业务遭遇重大冲击,出现营业收入大幅萎缩、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诉讼缠身等困境,且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6月25日,三亚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凯撒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申请在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经审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凯撒旅业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约25.10亿元,负债总额约32.71亿元,所有者权益约-7.61亿元。为有效识别凯撒旅业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法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凯撒旅业启动预重整,并于2023年7月3日作出( 2023 ) 琼02破申4号决定书,同意凯撒旅业推荐的凯撒旅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法院监督指导临时管理人协助凯撒旅业公开招募并遗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并正式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
【裁判结果】2023年10月23日,受理法院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凯撒旅业重整的复函后作出(2023)琼02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凯撒旅业破产重整申请,并决定由原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凯撒旅业重整程序的管理人。重整期间,法院指导并监督管理人完成程序衔接、草案制定与表决、投资协议签署、信息披露等工作,凯撒旅业按期制作并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0月27日,西安醇珍食品公司等六位债权人分别申请凯撒最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六家凯撒旅业子公司重整。由于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往来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为确保债权人公平清偿,法院决定对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采取集中管辖,于2023年10月28日作出裁定受理六家子公司重整并进行协调审理,同日指定凯撒旅业清算组为七家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1日,法院组织召开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凯撒旅业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2月8日,法院作出(2023 )琼02破3号之三民事裁定,批准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在管理人监督下,凯撒旅业开展了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完成的执行工作已符合重整计划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5日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经审查,重整计划已按期执行完毕,法院遂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 )琼02破3号之四民事裁定,确认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来源:海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