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破产篇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台州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总书记“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重要嘱托,围绕省委、市委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护航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整理刊发一批台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本公众号选取其中二例涉及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例进行推送。
目录
树立破产保护理念 推动企业重获新生——张某与某运输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厂房拆迁补偿有保障 司法助推协调支付——原告创某公司与被告某市政服务中心、第三人某街道办事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高效衔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 快速推进重整进度——某果品公司破产重整案
租赁厂房失火拒赔 司法助企挽回损失——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引资换股巧破局 司法服务助营商——温岭法院执行27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岭市某海副产品加工厂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坚持如我在诉 推动涉企案件止于未衍——原告北京某不锈钢紧固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马某、卢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银法联动提供帮扶救助 助力市场主体摆脱融资困境——浙江玉环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柳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以调促和 护航企业优质发展——浙江某交通设备公司与南京某科技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做实司法为民 接续企业断流——浙江省仙居县某村民委员会与浙江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执行案
江浙两地干警协同执行 破“僵局”为“新局”——陈某民与三门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潘某润加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一
树立破产保护理念 推动企业重获新生——张某与某运输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某运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张某货款11752元及利息损失,后张某以某运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破产管理人查阅公司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发现,某运输公司虽然账面上并无财产,但在外尚有几笔应收款未收,另有13辆记在公司名下的汽车处于被扣留状态。为避免某运输公司财产贬值,椒江法院承办法官与破产管理人积极与查押单位联系协调车辆处理方案,查押单位最终同意将上述车辆移交椒江法院。随后,椒江法院通过司法网拍的形式快速处置破产财产,13辆汽车均顺利成交,成交总金额200余万元。此外,承办法官、破产管理人与多名某运输公司的债务人进行沟通,成功收回公司外债600余万元,某运输公司包括抵押担保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在内的所有债权均得到100%清偿。
【典型意义】在现代破产法理念中,破产不仅有清算理念,还有破产保护理念,旨在让企业通过重整或者对外追收债权获得新生。本案在受理初期,某运输公司账户的资产处于零资产状态,后破产审判法官与破产管理人共同努力,通过对外追收债权方式追回了800多万资产,不但清偿了全部债务,还返还剩余51万余元财产至某运输公司,让其能够重新运转。破产立案并不意味着公司就要被注销,破产审判其实也是一种企业救治手段。本案终结破产程序后,椒江法院还对某运输公司的企业信用进行了修复,让企业破茧重生。此类做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例二
高效衔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 快速推进重整进度——某果品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2021年,某果品公司因无法清偿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某果品公司预重整一案。经查,该公司主要财产为位于路桥主城区的5处不动产,曾经多次拍卖、变卖,均流拍。为顺利推进某果品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实现运营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破产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预重整案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成功招募到多名意向投资人。2024年8月13日,路桥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转重整一案;9月19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投资方案遴选议案获得全体债权人认可,重整计划获各表决组100%通过;9月30日,路桥法院裁定认可重整方案,终结重整程序;10月初,管理人与投资人顺利进行市场交接。
【典型意义】路桥法院在预重整期间,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并设置禁反言原则——在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正式表决时不得作出不同意表决。通过高效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程序,以市场化、法治化思维实现“加速度”盘活,提高重整效率,从受理重整至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历时仅35天,各表决事项通过率均为100%。同时,采用“综合评分+现场竞价”的方式遴选投资人,准许投资人以准经营者身份关注、观察市场运营,提高对标的物的整体认知,谋划长期经营策略,为后续快速稳定某果品公司原有果品市场业务奠定基础。
//来源: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