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链接,广告宣传在现代商战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有效的广告宣传,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快速精准触达目标客户,还能建立品牌联想,形成差异化的品牌形象。
当前竞争激烈的出海大势中,广告质量与效率成为企业的重要挑战,不少中国品牌即使拥有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却因不了解当地的广告渠道和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品牌知名度难以提高,甚至消费者信任度降低等一系列问题。
相较于中国国内广告宣传渠道单一、互联网广告占绝对优势的情况,日本广告宣传渠道更为多元,除社交媒体、电商广告等传媒之外,传统媒体如杂志、电视、广播等,依然在日本广告业中占据重要的分量。近年来,POP广告、AR/VR广告、短剧广告等新兴宣发形态,凭借独特的叙事风格和创新的叙事手法在日本发展迅猛,进一步加剧了日本广告宣传渠道的复杂程度,因此,不少出海日本的中资企业往往选择和日本的广告公司进行合作。广告宣传,已越来越成为出海日本的中国企业需要理解的新课题。
和君咨询携手富穆咨询、沙利文,共同撰写了《品牌出海赴日操作手册》共上、下两册,发布于2024年末,本文摘录其中关于广告宣发的部分内容,为中资企业对日宣传打开了解窗口。未来我们也会优选手册的其他内容,在公众号展开系列连载。愿各位出海的企业家顺利进入日本市场。
01
日本主要广告渠道介绍
日本的广告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类:
电视媒体
日本的电视媒体包括公共广播电视台和民营电视台。NHK(日本放送协会)是唯一的公共广播电视台,以高质量的新闻和纪录片闻名于世,是日本最权威的电视媒体之一。此外,还有五大民营无线电视台,包括富士电视台、日本电视台、朝日电视台、EX电视台和东京电视台,它们在播放新闻、综艺、体育等各类节目同时,也制作和播放大量的电视剧。
报纸媒体
日本的报纸媒体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力。全国性报纸如读卖新闻、朝日新闻、每日新闻等,以其全面覆盖国内外新闻、深度报道和分析评论而受到读者的青睐。这些报纸通常涵盖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是日本民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同时,各地区也有自己的地区性报纸,如中日新闻、北海道新闻等,它们更侧重于报道地方新闻和社区事件。
杂志媒体
日本拥有众多的杂志媒体,内容涵盖时尚、文化、商业、科技等多个领域。一些知名的杂志如《文艺春秋》《周刊文春》等,以其深入的报道和高质量的内容深受读者喜爱。时尚和生活方式类的杂志如《Vogue Japan》《GQ Japan》等,为读者提供最新的潮流趋势和生活资讯。商业和科技类的杂志则为专业人士提供行业动态和深度分析。
广播媒体
日本的广播电台分为公共广播电台和民营广播电台。NHK拥有三套广播频率,分别是第一广播(新闻综合频率)、第二广播(教育财经频率)和调频广播(NHK-FM放送),主要涉及音乐文艺娱乐和文化旅游生活。此外,日本还有四大系列民营电台,这些电台同样在广播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日本的互联网广告渠道非常多样化,既有日本自有的互联网公司,也有众多国际互联网公司平台,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
搜索引擎广告
谷歌广告(Google Ads):提供关键词竞价、展示广告和视频广告等多种服务
雅虎日本(Yahoo! Japan):在日本非常流行的搜索引擎,提供搜索广告服务
社交媒体平台
Facebook:全球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在日本也有大量用户
X(Twitter):日本流行的社交平台,适合快速传播信息
LINE:在日本非常流行的即时通讯软件,也提供广告服务
Instagram:照片分享平台,深受年轻人喜爱
视频分享平台
YouTube:全球最大的视频分享网站,在日本也有大量用户
Niconico动画:日本的视频分享网站,以弹幕评论而闻名
TikTok: 全球热门的短视频分享应用,但在日本占有率还不高
门户网站
雅虎日本(Yahoo! Japan):提供新闻、邮件、购物等多种服务
Livedoor:提供新闻、搜索、博客等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
亚马逊日本(Amazon Japan):日本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
Rakuten:日本著名的电商平台,提供多种商品和服务
Yahoo! Shopping:雅虎日本的购物平台
移动广告平台
AdMob:谷歌的移动广告平台,适用于iOS和Android应用
LINE Ad Network:LINE的移动广告网络
原生广告平台
Nend:提供原生广告服务,适合移动设备
Fluent:提供原生广告和再营销服务
促销广告领域拥有多个著名的渠道商,它们为广告主提供了多种渠道来推广产品和服务。以下是一些知名的促销媒体和广告代理公司:
户外广告
东急Agency:提供户外广告服务,包括车站、公交车站和大型广告牌等
JCDecaux:国际性的户外广告公司,在日本也拥有众多广告位
交通广告
博报堂DY Media Partners:提供交通工具内的广告服务,如地铁、公交车等
电通:作为全球最大的广告公司之一,也提供交通广告服务
夹报广告
Nippon Herald:提供报纸夹页广告服务
直邮广告
日本邮政:通过邮局提供直邮广告服务
Livedoor Direct Mail:提供直邮广告和电子邮件营销服务
免费报纸
Metropress:在东京等大城市发行免费报纸
销售点(POP)广告
Denso:在汽车销售点提供广告服务
各大零售商:如7-Eleven、AEON等,它们在店内提供各种POP广告服务
事件和展览
Exhibit Solutions:提供活动策划和展览服务
日本展览服务(JES):提供展览和展示会的组织服务
视频广告
WOWOW:提供有线电视网络视频广告服务
Hulu Japan:提供在线视频平台广告服务
数字广告
CyberAgent:提供数字广告和社交媒体广告服务
促销活动公司
电通:作为全球最大的广告公司之一,提供包括促销活动在内的全方位广告服务
此外,对于刚刚进入日本市场的外国企业,在不了解怎么在日本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广告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和日本本地的广告公司合作,而非直接同媒介渠道接触。广告公司可提供的服务如下:
服务1 市场调研:研究市场趋势、消费者行为和竞争对手,为客户提供数据支持的策略。
服务2 品牌策略:帮助客户制定或优化品牌定位、品牌传播策略和品牌故事。
服务3 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电视、广播、印刷、户外和数字媒体的广告创意。
服务4 数字营销:包括搜索引擎优化(SEO)、搜索引擎营销(SEM)、社交媒体营销、移动营销和电子邮件营销。
服务5 媒介策划和购买:为客户选择合适的广告媒介,并进行有效的广告投放。
服务6 公共关系:管理和提升客户的公共形象,包括危机管理、媒体关系维护和事件营销。
服务7 体验营销:设计和实施品牌体验活动,如展览会、产品发布会和客户活动。
服务8 内容营销:制作和分发有价值的内容,如视频、博客文章、白皮书和社交媒体帖子。
服务9 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和分析工具来衡量广告活动的效果,并提供优化建议。
服务10 程序化购买:使用自动化技术进行广告购买,提高广告投放的效率和精准度。
服务11 客户关系管理CRM:帮助客户建立和维护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服务12 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为在线销售提供策略、技术和创意支持。
服务13 社会责任项目:帮助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升品牌形象。
一些实力雄厚的广告公司通常拥有跨国、跨领域的专业团队,能够提供一站式营销和广告服务,帮助国外企业在日本取得成功。比如下表列举了日本最著名的十家广告公司:
图表 1 日本十大广告公司
数据来源:网络
02
各类型广告费用概况与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从媒体类型的广告投入来看,大众传媒四媒体,广告费同比减少3.4%。虽然“杂志广告费”和“广播广告费”有所增加,但“报纸广告费”和“电视广告费”有所减少;互联网广告费,则同比增加107.8%,已占总广告花费的近一半,其中增长快的包括数字电视广告、电视相关视频广告,和电子商务平台广告费,同时制作费也连续两年增长。
随着新冠疫情的缓和,人流量和各种经济活动的复苏,促销媒体广告费也呈现上升,特别是由于疫情而被取消或缩小的事件营销重启,以及综合大型商业设施和入境旅游的恢复,主题公园的娱乐设施活动企划,也在稳步增长。
备注:“促销媒体广告费”中的“电子商务平台广告费”指的是,在销售家电、杂货、书籍、服装、办公用品等商品的电子商务(电子交易)平台(称为“电子商务平台”)上,已在该平台“开店”的商家(称为“有店铺商家”),在该平台内投放的广告费。它不是指更广泛意义上的“在电子商务领域促进销售的互联网广告费”。
图表 2 各类型广告费用概况
资料来源:电通2023日本广告费统计数据
企业在发布广告之前,必须了解广告相关法律,并事先审查广告内容。除了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会受到相应处罚外,还可能导致企业信誉受损。这里我们重点介绍几类常见的广告法规,具体到品牌出海的各行业特定法规,将会在后续报告中详细呈现。
景品表示法
景品表示法是为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不当表示和不当赠品的法律。
许多消费者是基于广告和包装上记载的内容正确,来选择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然而,如果广告或包装上存在虚假或夸大的表述,消费者可能无法做出正确的购买判断,从而遭受不利。因此,景品表示法限制了在广告和包装等上的不当表示。
景品表示法针对不同行业或销售的产品,都有公开的指导方针(运营标准),建议阅读相关的内容。
同时,景品表示法还规定,在广告审查中,必须注意广告中是否有以下表述:
优良误导表示:关于商品、服务的品质、规格等其他内容的不当表示。例如,实际上只含有50%羊绒的毛衣,却以“100%羊绒”进行广告。
有利误导表示:关于商品、服务的价格、其他交易条件的不当表示。例如,尽管实际上与其它公司的价格相同,却以“本公司最便宜”进行广告。
其他可能导致误认的表示:有可能被一般消费者误认的,由内阁总理大臣指定的不当表示。
消费者合同法
消费者合同法是为保护消费者合同中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通常存在着所拥有的信息质量、数量以及交涉能力上的差异。因此,对于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定了不当劝诱导致的合同无效,和不当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
消费者合同法规定,在广告审查中,必须注意以下这些表述是否出现:
重要事实的虚假告知:告知关于重要事实的虚假信息。例如:实际上并没有那种效果,却广告说“安装这个装置电费会变便宜”
对将来变动不确定的事项提供确定性判断:对将来变动不确定的事项,像是确定的一样进行告知。例如:广告说“这个金融产品肯定会增值”
利益事实的隐瞒: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告知重要事项中的不利事实。例如:知道有计划建造会影响视野的相邻大厦,却将大厦广告为“视野良好”
商标法与不正当竞争法
在进行广告审查时,除了需要确认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如商标法,还必须确认是否违反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例如,如果广告中产品的命名或标志,与其它公司的注册商标相似,则可能会侵犯商标权或违反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此外,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定义了在广告中做出以下内容的误导性表示,或实际上进行该商品的销售等,为“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2条第1项第20号)。
注1:与商品有关的以下事项包括原产国、品质/内容、制造方法、用途、数量等
注2:与服务有关的以下事项包括品质/内容、用途、数量等
除此之外,特殊的商品类别还有可能涉及到其它涉及广告与标识的法律法规,不在此处详细展开。
小结:
在数字化时代,品牌推广不再是单一渠道的战斗,而是需要多管齐下的策略布局。从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到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互联网广告传媒,再到POP广告、户外广告等多种促销广告传媒,每一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在遵守日本广告法律法规的底线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这些广告宣传渠道,中国品牌方能在出海日本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建立起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微信号 : MA_IN_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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