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普|带您认识“包装饮用水”

文摘   2024-11-22 22:38   重庆  


食品科普|带您认识“包装饮用水”

带您认识“包装饮用水”(上)

水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口渴想买瓶水喝,映入眼帘的是各式各样的水:山泉水、矿泉水、纯净水……怎么一个“水”就有这么多品种?各种包装饮用水之间有什么区别?别急,喝口水压压惊,我向您娓娓道来。 

一、包装饮用水怎么分类?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包装饮用水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类,主要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


(一)饮用天然矿泉水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的定义,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饮用天然矿泉水包括含气、充气、无气以及脱气天然矿泉水,不管是哪种天然矿泉水,都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的要求。
天然矿泉水中一般会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所以很多矿泉水的标签上会标注“若有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属正常现象,可放心饮用”的类似字样,天然矿泉水能满足人体的生理机能,更易渗入细胞被人体吸收,适量饮用对人体有益。
(二)饮用纯净水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的定义,饮用纯净水是指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即我们常说的自来水)为生产用源水,通过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如我们超市常见的“蒸馏水”就是饮用纯净水。

    而对水源净化的过程中,基本除去了水中的一切杂质,同时也会把对人体有益的钙、镁、铁、锌等物质一并去除,仅剩的物质就是水(H2O)。

(三)其他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品种较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的定义,其他饮用水是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水源,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式,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如山泉水;或以自来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标准规定),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如常见的矿物质水就是在纯净水的基础上根据人体的需要,添加了适量含镁、钾等矿物质元素的水。

    通俗地说,其他饮用水其实就是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之间的折衷。日常饮用水中的微量矿物质对人体有重要作用,而其他饮用水较饮用纯净水中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含量高,但又不如饮用天然矿泉水中含量、种类丰富。

不管是饮用纯净水还是其他饮用水,都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的要求,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都可以放心适量饮用。
二、选购建议
选择合适的包装饮用水对人体健康和生活品质很重要,在这里给大家提一些选购建议:
1.要根据自己的身体需求选择不同类型的包装饮用水,例如,矿泉水含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宜长期饮用;纯净水则是一种无杂质但也无营养物质的水,不宜长期单一饮用。
2.注意饮用水的保质期和储存环境,避免饮用过期或受污染的水。
3.注意饮用水的感官质量,如有异色、异味、浑浊、有絮状物或杂质的产品不要饮用。
4.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
(撰稿: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
(审核:重庆市质检院李根容;重庆市食药院陈世奇、黄思瑜)
参考文献: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带您认识“包装饮用水”(下)

上一期我们谈到了包装饮用水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类,主要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而不同种类的包装饮用水在食品标签上又有不同的“考究”,这次让我们从标签继续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包装饮用水标签的常规“必备”内容

    食品标签上一些常见且必不可少的信息,如: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其中日期标示:包括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查是否过期),产品标准代号:常见的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或一些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二、包装饮用水标签的 “特殊”标注

   针对不同品种的包装饮用水,其强制标示的内容有所不同。如“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标签除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外,还应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以及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锂、锶、偏硅酸等)、溶解性总固体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围;而对于重庆地区的水源,最常见的就是偏硅酸这一界限指标。而当氟含量大于1.0 mg/L时,标签中还应标注“含氟”字样。

    而针对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标签除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外,其产品名称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如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若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还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水中添加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一般为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

下面给大家列举市面上常见不同类别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纯净水

         

其他饮用水

‍经过2期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饮用水”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大家在购买时,可以选购适合自己的饮用水,同时不要再被“功能水”“能量水”等给忽悠了哦!
参考文献: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撰稿: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
(审核:重庆市质检院李根容;重庆市食药院陈世奇、黄思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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