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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人员管理相关处罚案例情况
为了推动私募基金的合规运作并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管理设定了明确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特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拥有至少五名全职员工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持续合规情况始终是各地证监局以及中基协核查的要点,而从业人员管理是持续合规义务的关键组成部分。本文将从私募从业人员选任、日常管理以及离职管理维度,梳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除了以上义务外,员工还有以下需遵守的事项:
1. 职业培训
员工入职后,应当按照《人员管理规定》完成后续职业培训。
3.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实际经营管理
根据《本月人员管理相关处罚案例情况》案例六,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该机构的实际经营也未授权他人代为履行其相应职责,该机构以及该法定代表人均被协会处罚。
1 高管任职稳定性要求
2 卸任工商职务(如有)
3 卸任基金经理(如有)
4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5 向协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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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小律是国浩上海合伙人邹菁、张泽传、周蒙俊等律师组建的律师团队。本微信文章仅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