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干货 | 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协议,请查收!

学术   2024-11-25 07:30   上海  


基小律说: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适用于 IPO 阶段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或作为控制权稳定措施适用于已上市主体。《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适用于公司收购等交易,以拟交易股权/份存在转让限制暂时无法交割时,提前转移控制权。基小律团队特整理《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协议》的适用模板,供各位参考。

基小律团队编写了《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协议》,欢迎大家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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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内容简介
二、提纲
三、内容展示
四、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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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发展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适用于IPO申报阶段或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阶段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或作为控制权稳定措施适用于已上市主体。具体而言,在IPO申报阶段或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阶段,若申报主体的股权相对分散或没有绝对较高持股,导致实际控制人难以认定的,可能通过多个直接或间接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实现认定共同控制的目的;针对已上市主体,其实际控制人为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或其他股东/收购方为增加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也可能联合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适用于公司收购等交易,以于拟交易股权/份存在转让限制暂时无法交割时,提前转移控制权。具体而言,通过表决权委托,可将委托股权/份之上的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行使,从而使受托方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进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因其无需当下即时转让标的股权/份即可实现控制权事实上的转移,而时常在股权/份交易存在限制时选择使用,常见的股权/份转让限制包括标的股权/份被司法冻结、存在股权/份质押限制、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承诺以及股份减持限制等。



2

提纲
  • PART 01  一致行动协议
  • PART 02 表决权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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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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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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