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基金争议解决系列之对赌专题

学术   社会   2024-11-20 07:31   北京  

基小律说:


近几年,随着基金存续期的逐步届满,基金清算事件激增,争议解决是避不开的话题。基小律团队在实务工作中形成了多篇争议解决系列文章,归纳为新《公司法》专题、刑事专题、对赌专题等各类专题,对基金争议解决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本期让我们来看看基金争议解决系列的对赌专题篇吧!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

基小律 | 作者





1

新《公司法》后“对赌”的选择和条款设置的法律建议(下篇)

作者周蒙俊 盛璐璟

发表时间:2024年4月1日

内容概览:“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既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又要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九民纪要》虽认可了“对赌协议”的效力,却也提出了可履行性要求。本文将结合《九民纪要》及新《公司法》,重点围绕股权回购型“对赌”及金钱补偿型“对赌”,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及条款设置建议进行探讨。

原文链接:新《公司法》后“对赌”的选择和条款设置(下篇)




2

新《公司法》后“对赌”的选择和条款设置的法律建议(上篇)

作者周蒙俊 盛璐璟

发表时间:2024年3月31日

内容概览:“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既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又要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九民纪要》虽认可了“对赌协议”的效力,却也提出了可履行性要求。本文将结合《九民纪要》及新《公司法》,重点围绕股权回购型“对赌”及金钱补偿型“对赌”,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及条款设置建议进行探讨。

原文链接:新《公司法》后“对赌”的选择和条款设置的法律建议(上篇)




3

以案说基金·从上海仲裁委一则案例看股权回购与名股实债的界限

作者乐维

发表时间:2024年3月30日

内容概览:投资领域股权回购安排较为常见,司法实践中就股权回购的性质认定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股权回购属于对股权的特殊处置安排,也有观点认为其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即“名股实债”)。股权回购安排的性质认定往往是此类案件审理中的争议焦点与难点问题,本文拟从最高院的一起判例入手,探究股权回购与名股实债之间的界限。

原文链接:以案说基金·从上海仲裁委一则案例看股权回购与名股实债的界限




4

基小律观点 | 从最高院指令再审案说起:对赌回购权的行使期限及法律风险

作者吴雄雁 乐维

发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内容概览:实务中,对赌回购权的行使期限系对赌纠纷中一个十分常见的争议问题,其直接影响到投资方对赌回购权的主张和实现。本文从一起最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例入手,就对赌回购的期限安排及相应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原文链接:基小律观点 | 从最高院指令再审案说起:对赌回购权的行使期限及法律风险




5

典型案例评析:从“硕世生物案”看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条款无效

作者盛璐璟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内容概览:近日,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国内首例上市后对赌协议效力认定案已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在公司股权投资交易中,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条款无效。本文拟就该案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进行探讨分析,以期提供参考。

原文链接:典型案例评析:从“硕世生物案”看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条款无效




6

小律观点 | 创始人对赌责任限定及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吴雄雁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15日

内容概览:在PE投资中,对赌安排作为一项常见的安排,受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的博弈等因素的影响,创始人的对赌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有从责任泛化到责任收缩的变化。实务中,就创始人对赌责任的责任大小以及其承担对赌责任的财产范围进行限定(以下简称“责任限定条款”),就是这一变化的真实写照。然而,在发生创始人需承担对赌责任的情形时,责任限定条款往往成为各方的争议焦点,尤其是在相关方未对创始人承担对赌责任的财产范围以及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价值的确定方式作出明确约定时更是如此,司法机构对此亦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观点。

原文链接:基小律观点 | 创始人对赌责任限定及法律风险防范


基小律法律服务团队 




点击下方每部分链接查看更多原创文章!

     争议解决系列热点聚焦     

基小律争议解决之原创好文


特别声明

基小律是国浩上海合伙人邹菁、张泽传、周蒙俊等律师组建的律师团队。本微信文章仅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


 点击“阅读原文”,收听更多语音课程!

基小律
基小律,以PE基金为中心,提供募、投、融一站式法律专家顾问服务。基小律,在PE基金的道路上与您相伴同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