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说:这是一个关于青春时代两个女孩子的故事。很多年前我写了个毛胚。现在拿出来修改重写。
1,
我当内衣店老板娘的时代,我的朋友栗子每年都会到我店里来拿内衣穿。
她在我店里花了不少钱,但我小鸡肚肠,每年到了愚人节这天,总是记她一个仇。
那是我闺女四小姐同学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愚人节,那天,我接到栗子的电话,说要来我家,问楼牌号多少。我告知后对方说怎么也找不到,要我去小区门口迎迎她。
那时候我的奶水很好,四小姐特别好养,吃饱了就自己躺着咿咿呀呀吃手扳脚玩,出去一下好像也无妨。我飞身下楼,在小区门口等着。
这一等,等到一壶凉水烧开并把壶底烧穿,还是不见人影。
打电话,她说在路上呢,你先回家吧,到时候我自己找就行。我于是又飞奔回家,婴儿床里刚四个多月的胖娃娃,已经不是小傻瓜,敏感的察觉屋里没了动静,哭得梨花带雨惊天动地。
我像一头母牛,心疼的奶水湿了胸前一大片。
等了一上午,没有等来,忽然想起那天是愚人节!我这个后知后觉的女人,榆木疙瘩脑袋不开化!
明白过来后我真想电话里臭骂她一通,但我这个脾气,是喜欢世界和平,不爱战争,鼓鼓一肚子气,自己扎个眼,扁了。
2,
这是秋天,黄叶飘零,不是愚人节,春芽萌动。她给打电话说要来。
她还是经典的羽西头,刘海下扑闪扑闪的黑眼睛。我们少时相识,从未见她长发的样子。而我,短发中发长发马尾盘头麻花辫,到现在的宽袍大袖鬈发披肩,人生,由少女到小妇人再到中年,在一张张照片里压缩着流年。
记得一本杂志里说关之琳,五十多保养精致,身材曼妙,五官美轮美奂,细看,眼神老了。
我们都快要奔四,是凡夫女子,细看,眼神也老了好多。
我们之间隔着几十里地的距离,一年差不多见一次面,是因为她的内衣穿旧了,要更新。
每次来我店里,都跟不要钱一样,内裤拿个七八条,文胸比较挑,是因为她的胸太挑。A80的胸,同样的小A,她的胸像个大蒲扇一样摊在胸前,不是所有A杯都能把跑掉的脂肪归于碗内。这样的胸,除了先天的不足,应该归咎于长期不穿合适的内衣所致,女人的脂肪是可以流动的,没有堤坝,江河改道。
所以,适合她的又恰巧入她法眼的,就像爱情,是缘,妙不可言。
这一次,她先挑了十条内裤。我问:你要当饭吃吗?
她还是慢条斯理细声细气:我再选两条,一月吃一条。
我每次从她选内裤的数量和价格上,看出她小日子的水准来。这次内裤,单价都在五十以上,还有两条一百多的,我就算不好意思赚她钱,那也得真金白银啊。
她现在做茶叶生意,想必不错。
从前她开服装店时代,我还在国企的办公室里混日子。
她开大餐厅时代,好像没这么讲究内衣,看上了一件中国风的,稍犹豫,走的时候我慷概送她。
三年后,餐厅倒了。
记得她告诉我的,去任何饭店吃饭,少点绿叶蔬菜,厨师只是简单冲冲泥巴而已。不吃鱿鱼等海产品,基本从冰箱里拿出来剁吧剁吧就下锅。
我差点晕过去,这两样可都是我喜欢的。要点就点炖菜,即使洗不干净,炖菜时间长些,也能消毒杀菌了。她爆出行业潜规则的一小角,我终于明白那些肠胃不好的人,为什么一下饭店就拉肚子。
她开重庆小火锅时代,起早贪黑,很少来我这里。
她开茶楼时代,带来一个女伴。据说女伴老公当点小官官。
不要小看小官官,官要看在哪个部门,清水衙门的太爷赶不上打劫的土匪。女伴的老公是肥差事,妻凭夫贵,一进我的小庙言谈举止间就是老大来烧香了。不是炫耀她的带衣帽间的大房子,就是说她又要打飞的去哪旅游了。
我对这样肤浅的女人表面恭敬心里鄙夷:就你这水平旅游,顶多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找个地方尿尿,除了人头还能有啥看头?
即使再丑陋的女人对着镜子都能瞅出三分姿色来,女伴的优越感在我们这些小生意人面前,简直发挥到极致。穿85B的内衣,娇嗔得说着自己胸大,小官官老公喜欢得不得了。
我都不好意思说,老板娘乃80C,每次医生查乳腺,白花花一片,连青筋不见,连医生都说好,简直是吃这口饭的,不过咱就低调的赚别人奶钱而已。
栗子趁女伴不备,悄悄跟我咬了下耳朵,说就是用得着她老公往单位销茶叶,礼都送过了,她们关系并不铁,示意我狠狠宰她一把,女伴有的是钱。
正规内衣价钱全在标牌上,假根本做不得,况且我又跟钱没仇,绝不做棒打财神的事。
这么多年,她经过了很多生意,我只做了一个生意。
就是当内衣店老板娘。
3,
栗子有个英文名字,叫KARRY。
那是当年的我,根据她名字的谐音胡乱起的。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度娘了下,看看当年那点可怜的英文水平,是不是个笑话,karry是奇瑞汽车的一个款,好像挺能拉货的挺能干活的,不过样子挺土。
她的确挺能干,但样子绝对不土。当年的她,说自己是一只鸡,起早贪黑,土里刨食,也就混个饱。
我混社会的第一份工作,是著名国企的实体单位做宣传,所谓宣传,就是写一些假大空的文字,为我们的石油工人夺油上产摇旗呐喊。哪怕地下石油破坏性开采三十年,已经岌岌可危,传统国企,还是春风不度,依旧假大空老调。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看起来很体面的工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让我痛苦不堪,一度对文字极端厌恶。这份工作以及后来被迫重拾老本行的后遗症,就是让我很多年不写一个字,宁愿傻呆着。
我写的那些领导的讲话稿总结之类,都是交由打字室打印出来。打字室的小姑娘,就是栗子。当时她的打字水平,据说是在市里获过奖的,几乎不看键盘盲打,要多快有多快。
男女之间有一见钟情,女人之间,也有一见对眼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她,穿了一身的黑色棉布长裙,安静的笑着,刘海下一双黑色大眼睛,像一潭水,深不可测。
深不可测的,还有我至今想不明白关于她的身世之谜。
她自幼丧母,三岁去天津跟着姑姑生活。长大后为什么要回来,我都忘了。
她当时给我描述的姑姑家的生活,很像我小时候从收音机里听到的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忘了,好像是旧社会,一个美丽的孤儿,到了一个外国家庭里蜕变的故事。
那时候我是个抹着鼻涕的穷丫头,不听话母亲还拿着笤帚疙瘩敲两下子,既没有漂亮衣服穿,又不受宠,我的裙子都是我用大褂子往腰间一系,自己造的。转个圈,还觉得挺美,心想天底下咋有我这么漂亮的小人儿。我在喂猪的时候听那小说连播,很渴望自己也到那样的家庭里成为一个公主一样高尚的人,每每我有这样的想法,我们家那只活泼过头的猪总是不好好吃食,拱我一裤脚的猪食,一个小孩子小小的人生,简直厌恶透顶。
栗子就是那个美丽的孤儿,公主。
只不过公主喜欢黑色,一年四季一身黑包裹着,与年龄不相称的神秘,而我,喜欢穿一身白色,连冬天的棉衣,也会选择白色。
两个女孩子,在青春的盛年绽放,一黑一白得惊艳。秋天芦花飞扬的小道,偶尔驶过作业队的工程车,一车的穿着橙色工服的油鬼子,看见我们像看见两只美丽的野兔子,惊声尖叫,口哨声此起彼伏。
两个黑白的女子嬉笑着,小声骂着:流氓。
那时候,爱情没来,我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我仍然很穷。因为不是正式工,虽然工作体面但待遇很低,最初工资一个月二百块,我要省下一百五给家里,即使物价再低,除了吃饭,所剩无几了。
栗子的工资比我的高,因为她是技术人员,况且,她有天津的姑姑,时常寄东西过来,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我们一起看上一款卫衣,黑白两种颜色,还有镶着珍珠的子母包,但是,我咽了咽口水,就算了。
当我还在从牙缝里省着省着,为那件白色卫衣的时候,栗子就穿上了黑色的,很快,子母包也挎在手里了。
她说:是她天津的姑姑寄来的。
我好生羡慕,姑姑寄的礼物,这么巧的贴合了心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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