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人任德化县人民陪审员

民生   2024-12-05 22:43   福建  

12月5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德化县司法局发布任命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德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

任命王春香、邓泓威、苏月蝉、苏丽秋、苏丽婷、苏艳英、苏辉灿、李辉龙、杨巧凤、连琼珠、吴晓星、张文森、张明贵、张智勤、陈少美、陈世演、陈进灿、陈宝玲、陈思琼、陈洁、陈婉雅、林月范、林丽芳、林丽品、林灵月、林昌峰、林星皓、林培云、周秋芳、周美胜、周锦辉、郑建忠、徐世杰、徐佩玲、徐莺菲、徐雅雯、曾巧灵、赖育贤、蔡丹萍、蔡婷婷等40名同志为德化县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作者:德化事儿综合德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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