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征
奥克斯不再孤单,晶科能源来了。
2025年开年,相继传出两起行业重磅诉讼:一是晶科能源起诉隆基绿能专利侵权,新老龙头直接短兵相接。二是宁德时代又追加起诉了中创新航,双方继续深陷泥潭。
从这两起案件的案号来看,两家原告应该都是在2024年底发起的诉讼。
与宁德时代追加起诉或许在意料之中不同,晶科能源的此次起诉颇为意外,主要有两点:一是晶科能源选择在国内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隆基绿能,与天合光能和晶澳科技纷纷选择在美国和欧洲对国内企业发起诉讼相比,可以说反其道行之;二是晶科能源此次起诉的专利很有可能就是从LG购买而来的TOPCon专利,因为原告“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该就是晶科能源为了收购LG的专利而特别在2022年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名下的专利主要就是LG受让的专利,这也与天合光能和晶澳科技同样是拿着LG买来的专利去欧美法院起诉国内企业不同。
因此,这两点都在指向同一个问题,就是从国外买来的专利到底在中国提起诉讼,到底结果会怎样?
实际上,这会奥克斯就可以出场现身说法了:在与格力的专利诉讼中,在一审法院赢得2.2亿赔偿的情况下,专利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中被认定无效。
而无效理由的背后真正原因,我认为“原罪”就是因为这件专利是奥克斯从东芝买来的,虽然法院不可能在判决中以此为裁判理由,但是明白人看到判决书中以备受争议的“推定新颖性”为由宣告专利无效,就应该能体会到至少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类似案件的一个态度,其核心就是不支持用从国外买来的专利形成对国内企业的诉讼,也就是默认同意了格力董明珠斥责奥克斯是专利流氓的说法。
因此,也正是因为这起案件的巨大影响,导致中国企业已经对收购国外专利,再来起诉中国企业,形成了一个寒蝉效应。
这也是为何天合能源和晶澳科技很可能就是在用实际行动来回应,把从LG买来的TOPCon专利,优选在美国和欧洲起诉中国企业的原因。
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去年底联想优先选择在英国起诉中兴通讯,在国内引发轩然大波一样,中国法院希望建立知识产权优选地的目标,可以说接连遭受中国企业的“打脸”,核心问题恐怕与诸如“奥克斯”案等对社会形成的影响不无关系。
所以此次,晶科能源如果使用的真是从LG收购的专利,选择在南昌中院发起诉讼的话,实际上对于修正过往的裁判影响,解救“奥克斯”案传递的误导信号,为中国企业重新树立竞购海外优质专利资产并加以运用的信心,是有利的。
因为可以预见,未来几十年,中国持续从海外引进技术是必然的,其中国外重点行业的优质专利资产绝对应该是中国企业应当重视,能收购就收购的,否则的话,被无法控制的实体收购,很有可能就会反过来危及中国企业的发展,形成中国企业的发展壁垒。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就应该积极支持中国企业收购优质的海外专利资产。这样做的目的除了降低自身侵权风险之外,还可以将收购来的专利当作是优质无形资产去参与国际竞争,甚至形成对国外竞争者的制约和平衡。
而且在奥克斯和晶科能源等案中,这些企业收购海外专利,没花国家一分钱,完全是企业自发的市场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交由市场自行优胜劣汰。
反过来看,如果是行业内都认为是优质的资产,为什么格力、隆基绿能不抢先去收购?所以机会都是平等的,也只有这样的竞争,才会让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对全球技术和专利资产的获取,更加理性,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识别优质专利资产的能力,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提高企业的专利竞争意识。
总之,这种方式既与国际接轨,对中国整体而言也没有坏处。极端情况下,中国最好有实力能将全球所有的优质专利资产都收购过来,这样的话,西方产业再无翻身的可能,全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下,岂不更好。
实际上,晶科能源在起诉隆基绿能之前,去年底已经向美国法院起诉了被告日本Fuji Solar公司旗下的VSUN Solar(帷商),以及其在越南的子公司TOYO Solar。值得注意的是,晶科能源在美国法院起诉所使用的专利就是其自主研发的专利,而不是买来的专利,这其实也体现出中国企业的创新自信。
有意思的是,当年奥克斯也选择了南昌中院,用买来的东芝专利起诉了格力,然而该案却在2022年主动撤诉了。
不知此次南昌中院此次会如何看待晶科能源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