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创新 | 新质生产力赋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

学术   财经   2024-12-16 14:52   北京  

文 /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 李蕾  王钠

2024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开班式上强调要建立健全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金融基础设施作为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系统及制度安排,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和建设金融强国的应有之义,更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新质生产力与金融基础设施发展高度契合

1.新质生产力赋能金融基础设施发展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运行的核心中枢和主要渠道,为金融市场提供金融交易基础服务。我国十分重视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建成功能齐全、运行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但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新质生产力是在新技术、新业态推动下实现生产力的升级和跃迁,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等特征,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相关资源要素流向,将有效促进技术、要素、系统交叉融合,为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提供重要支撑,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支持

首先,我国形成以CIPS系统为核心,以银行间支付系统、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和互联网支付方式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支付清算体系。完善的支付清算系统能够保障资金快速、安全、准确地流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新质生产力所涉及的各类创新经济活动开展。其次,我国设置中央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债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证登)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上清所)三家证券存管结算机构,服务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清所已建立以跨市场、多产品为特征的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体系。登记存管、结算等基础设施保障金融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为新质生产力创造稳定和可预期的金融环境。再次,我国政府主导的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全球数据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征信基础设施。信用体系为新质生产力中的创新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可靠的信用评估和风险定价依据,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具有潜力和价值的领域,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新质生产力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耦合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

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稳健运行,为金融市场有效运行提供保障,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撑。2023年末,全国金融业资产规模达461.09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417.29万亿元,证券业13.84万亿元,保险业29.96万亿元。银行业资产规模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均居全球首位。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虽取得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生产力的跨越,具有与其他技术、迭代、加速发展等特点,能够在资源配置和系统建设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新质生产力发展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彼此促进,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现阶段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

1.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为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提供支持的基础设施体系,但基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的配套法律制度较为分散。2020年,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界定了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范围。金融基础设施运行主要依据各自监管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尚未形成金融基础设施综合性法律法规,以及针对金融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规则与操作指引,一定程度制约了金融基础设施发展速度。


2.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效率有待提升

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协同度具有提升空间。目前我国各类金融基础设施还未形成深度融合和有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一定程度受限,易形成信息孤岛,降低效率和增加交易成本。二是信息整合度具有提升空间。我国尚未成立专门的交易数据库和专职管理机构,不同市场的交易数据存管因部门垄断而相对分割,同时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和相关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阻碍机构对信息主体的信用评估。三是布局覆盖度具有提升空间。不同地区和领域金融基础设施布局存在差异,经济发达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经济相对落后或偏远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导致相对滞后的地区不能满足新的金融业务需求。


3.新型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响应不足

一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与实践活动平衡度有待提升。2016年,我国初步建立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和制度框架。2024年3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协同推进降碳、扩绿、增长,稳妥有序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更好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在“双碳”目标下,绿色低碳转型是长期任务,我国绿色指标体系、核算标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进而对绿色金融的实践活动形成更有力的支持。同时,中小金融机构由于金融科技储备和应用不足,服务绿色项目和企业绿色转型的数字金融生态体系建设不完备,制约了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有待提升。我国作为数字化支付已深度嵌套数字经济发展架构的国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不仅顺应货币形态嬗变趋势,也满足数字经济发展内在需求。数字人民币作为我国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在技术应用和规则设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处于试点阶段,已在试点城市推出众多场景应用,向社会提供新型数字化支付方式。作为新生事物,与数字人民币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技术体系等有待建立并完善。


相关建议

1.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持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金融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底线,推动标准化与金融业重点领域深度融合,为金融基础设施标准完善指明了方向。在金融科技快速重塑金融业态背景下,需探索更具审慎、专业的新型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模式。建立系统化、多层次的数字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对金融基础设施所涉及的准入、运营、监管等活动进行顶层设计,提高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和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加强立法供给,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对于具体金融基础设施制定相应规章,细化标准,防范内外部风险。四是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协调、维权等职能。


2.以新质生产力促进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创新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重要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可以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动力。一是结合我国实际与国际规则构建新型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在国际标准基础上,采用自主研发技术,增加金融基础设施的自主性和可控性。二是鼓励大型金融机构与技术实力较强的科技公司合作,打造金融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加大对金融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在支付结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数据库建设等多领域应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基础设施。三是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与科技融合联动发展,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


3.持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布局

一是制定前瞻性和科学性的金融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既结合各地区和领域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潜力,又适应经济和金融发展趋势,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大对金融基础设施薄弱地区的投入和支持,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二是新质生产力促进金融基础设施布局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关注新兴领域如数字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基础设施的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布局,定期对金融基础布局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布局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新型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的重要基础。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新质生产力建设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领域。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与环保部门共同建立绿色信息数据库,形成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推动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在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方面,稳慎推进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范围和拓展数字人民币的运营主体,推动数字人民币与现有金融基础设施的兼容和对接。另外,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高效性和自主可控性。


(此文刊发于《金融电子化》2024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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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姚亮宇  傅甜甜  张珺  邰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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