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吸引了督都的视线。
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西融金振兴)与被执行人怀仁县晶屹建筑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晶屹建筑)、山西玉龙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玉龙集团)、郭**、武**、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竟然终结了!2020年12月7日法院查封了晶屹建筑土地使用权等,并于2022年1月17日将上述财产以流拍价77696141.8元以物抵债给山西融金振兴。
然而几年过去,有媒体报道今年4月玉龙集团在案号(2024)晋06执恢6号中因1.57亿执行标的被列为被执行人。有意思的是今年9月底法院发布公告称:玉龙集团向申请执行人提出还款承诺。表示终结(2024)晋06执恢6号案件的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还款承诺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资料显示,山西融金振兴是国有控股的私募产品。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黄河股权投资)。山西省城商行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99.9%以上的股份,实控人则是山西省财政厅。
黄河股权投资2017年11月成功备案,现有15只在管基金产品,管理规模100亿以上。股权穿透发现黄河股权投资也是由山西省财政厅全资控股,这妥妥的背靠“大树”。
按理讲越是这样的背景,对于相关决策也会更加谨慎。同时中基协披露黄河股权投资如今旗下也是有31位精英成员的团队,但不知为何旗下产品山西融金振兴,近些年不是行走在上诉的路上就是在追债的路上。。。。
数据披露,山西融金振兴于2020年12月成立并备案。而晶屹建筑2015年时就出现过因4万多执行标的导致案件被终本。2017年时还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早年因为拖欠税款被相关机构公开警示。。。。
玉龙集团虽说并没有相关风险提示,但是也并未发现早期山西融金振兴对其相关的起诉。
不过2020年时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因为借款合同纠纷将上诉的几位告上法庭。最后,玉龙集团因为作为担保人所以担保对象未获清偿部分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对比之下就有点意思了。
经了解玉龙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张月胜持股99.1%同样是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就媒体报道张月胜还是中国马主联盟主席、内蒙古商会常务副会长曾多次对当地特色进行宣传和交流。历经多年如今玉龙集团提出还款承诺,想必这一次黄河股权投资对于之前的欠款状况也算是“安心”了!
图片来源:中基协、官方公众号、网络媒体等
行家基募提醒:本文内容仅对合格投资人开放!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且符合这些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本文所涉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