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京信)2014年12月成功备案,5只在管基金,管理规模0—5亿区间。监管发现前海京信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材料。故监管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10月中基协发现前海京信变相保本保收益。前海京信所管理产品“深圳前海京信供销九号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供销九号”,2017年7月完成备案)的投资者之一,与前海京信的实际控制人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收益权远期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该投资者在收益分配核算期内未获足额分配相应收益时,有权要求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无条件按照约定价格、方式收购该核算期内投资者未获足额分配的财产份额收益权。
还存在未如实填报产品信息。“‘供销九号’对标的项目初始投资额为 33.67 亿元,其中股权投资为6亿元,债权投资约为 27.67亿元,股权和债权作为整体投向项目公司。”而京信供销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填报投资方式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投资标的为未上市公司股权。当时中基协对其采取公开谴责并暂停产品备案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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