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马某系夫妻关系,被告马某长期在国外务工,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马某某遂将马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考虑到被告马某远在国外,短期内无回国计划,如果该案通过诉讼程序开庭审理费时费力,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巧用微信及时开展“线上调解”,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耐心做双方工作,克服地区时差等层层困难,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子女抚养、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此次通过微信成功调解跨国离婚纠纷,是川口法庭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这种创新的调解方式不仅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避免了跨国奔波带来的不便。同时,它也体现了基层法庭在面对复杂纠纷时积极主动、灵活应变的工作态度,为今后处理类似跨国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供稿:韩 娟
编校:马志婕
初核:办公室
复核: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