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耐心调解送温情 真情为民促和谐

政务   2024-10-17 18:05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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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民和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诉调对接,把诉调对接的调解工作往前再延伸,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合力。近日,古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件详情

2023年,喇某驾驶货车(该货车已被保险公司承保)与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的毛某(搭载马某)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毛某和马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警方判定被告喇某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毛某承担次要责任。后因毛某和马某二人无法得到喇某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遂向民和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古鄯法庭承办法官便积极联系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让其出具伤残鉴定书、保险协议书等,力求在事实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时,毛某与马某情绪激烈,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及时安抚情绪,耐心倾听诉求,并适时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与调解员通力配合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喇某、保险公司向毛某、马某共同赔偿12.7万元。
下一步,民和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将“无讼”理念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以司法服务指导激活基层自治,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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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祁   雯
编校:马志婕
初核:办公室
复核:张   勇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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