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唐某和郭某按照与祁某签订的劳务合同履行了相应义务,但祁某未能如约支付劳动报酬,多次协商无果后,唐某和郭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二原告的诉求,仔细查阅劳务合同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方面向被告耐心解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引导二原告理解被告可能面临的困难。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所欠二原告的劳务报酬。
·法官提醒·
民生案件无小事,司法为民是宗旨。民和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小案不看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曹廷睿
编校:马志婕
初核:办公室
复核: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