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添新绿,义务植树正当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10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下,民和县人民法院会同各部门前往川口镇米拉湾村参加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此次植树活动,充分体现了干警们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既激发了干警们的劳动热情,又增进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民和县人民法院积极服务美丽民和建设,主动参加秋季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让盎然绿意滋养生态文明建设土壤,不断擦亮生态门户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