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演讲|低空经济的基本概念、主要方向及关键问题-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徐宁

文摘   2024-11-04 23:14   北京  

徐宁

徐宁,南京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复旦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江苏省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特邀专家;曾任南京大学EMBA中心主任。

编者按: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团队基于实地调研和文本研究,以系列文章的形式,试图将低空经济的基本概念、主要方向及关键问题讲清楚,并指出需系统性推进的四项核心工作,结合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逐个深入探讨,希望能为我国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机构组织提供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框架,也试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推动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展低空经济的本质,是将通常以1000米以下为标准的低空空域作为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3000米,最大限度可到达6000米),一切围绕低空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均应纳入低空经济的范畴。这好比对地面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种农作物、盖商品房、搞工业地产、建学校医院、规划交通运输等,根据不同的使用形态和商业场景,其经济价值不一而足。根据赛迪研究院(2024)定义,低空经济是指“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以无人驾驶、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与地面不同的是,开发低空的主要方式是通过飞行器或悬浮设备的低空作业来完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安全性和经济性是低空经济的两大基本属性,也是贯穿其发展始终的最为根本的一对矛盾,对二者的推动提升和权衡取舍也将决定了低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进程。

从发展的主要方向来看,开发利用低空资源不外乎围绕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一是通过低空将人或物进行空间转移,即提供运输服务。由于低空运输是在空中通过点对点的直线飞行方式来实现的,因此相较于地表上的公路、铁路、水路以及高空运输,低空兼具“中短程+高效率”的特征。例如,现在国内正探索型运营的“上海-昆山”跨地面繁忙区域航线和“深圳-珠海”跨深圳湾航线,都能够对地表运输的弊端进行很好的弥补,成为追求效率商务人士的最优选择。此外,目前顺丰、美团等平台企业也都在纷纷探索利用无人机运输中小件货品,在沪深等地开展示范飞行;常州白鲸航线等企业探索利用6000米高空采取固定翼非增压无人飞机进行中程距离城市间货运。

二是贴近地表围绕人类生产生活的各种需求进行服务,如农林植保、应急救援、城市治理、巡逻巡检、休闲娱乐等等。相较于地面的单一平面场景和高空的单一运输功能而言,这是低空经济最独有,且发展空间和可塑性都极具想象力的方向。其中既包括中长距离的固定翼飞机飞行作业服务,例如西部地区利用固定翼无人机进行大面积种植区域的农药喷洒、沿长江对航道及两岸区域进行航拍巡逻等;还有利用多旋翼无人机进行悬停式作业服务,如城市违建巡查取证、电线电缆桥梁巡检、轻微交通事故取证处置、高楼消防灭火等。同时,能够兼具固定翼与多旋翼的复合翼无人机也开始崭露头角,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各种应用场景。

三是各种低空飞行器及机库机场等相关基础设施的生产制造,这与前两个方向不同,属于制造业范畴,比如生产eVTOL(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小型无人机、各种用于起降停的机场机库、数智化管理设备、服务低空飞行的辅助设施等等。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都是运输载体,低空经济的制造业效应在短期内并不会像汽车产业一样规模庞大且产业链拉动力强:一方面是因为短期内,低空飞行器不可能实现像汽车一般的由消费者个体驾驶且家家户户持有;另一方面,由于低空飞行相较于地面而言是三维立体式的,其飞行的高复杂特征导致对航路规划管理的能力要求和对飞行器通感监控的技术要求远超地面,因而在当前低空经济发展初期,低空飞行频次和密度都会就这样较之地面更低,也难以形成较强的制造业效应,认识这一点特征尤为重要。

当前全国正掀起一波低空经济发展热潮,2024年更是被视作我国“低空经济元年”,各地方政府也都在纷纷“抢域升空”,政策法规出台、商业场景探索、产品生产创新等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然而,面对当前低空经济的“热”,笔者认为,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必须“冷”且理性,应当基于国家大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把握:

1.关于在哪发展?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顾及安全性,不少地方政府把发展低空经济的重点放在远离密集人群的幅员辽阔、人烟稀少的区域。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和新增长引擎,低空经济的发展必须充分体现其经济价值,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柱。安全性固然是发展低空经济的基础前提,但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实现低空空域开发的经济价值,把低空飞行作为常态化、高价值的经济活动形态。因此,贴近地面(300米以下空域)、人口稠密、经济社会发展场景丰富的区域才最适合低空空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果过度追求安全性而“因噎废食”把低空飞行一味放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能实现小范围、低频次、轻量级的发展,这背离了发展低空经济的初衷。由此,在低空经济发展的初期,各地方政府可以在更为安全的区域进行探索,对空管协调、航路管理、飞行管控、制度规范等重要保障体系进行充分试验与示范,为高频次高价值高质量的低空飞行夯实基础。

2.关于谁来发展?发展低空经济的基本行政单元应该是设区市,而并非在县区一级统筹。这是由于,一方面县区一级行政单元涉及面积过小,不利于低空商业场景的开发;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低空所需要的配套支撑如空域协调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智联网建设等,也至少得设区市层面才能完成。这一点与制造业不同,通常我国发展制造业的基层行政单位都是落在县区一级,这反映了空域开发和土地开发的差异以及低空经济的服务业属性。除了地方推动之外,国家层面的整体性制度设计也极为重要,例如空域管理协调模式、飞行器与基础设施强制标准、低空通行法规规则、“空-地”“空-空”通信标准等等。我们认为,我国大力发展低空经济,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系统性推进,基层政府的重点在商业场景开发,并以此为牵引逐步推动相关规则制度体系的完善,上级政府通过不断出台各种标准规则为各地发展低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3.关于如何发展?调研中我们也看到,由于发展低空经济的体系较为复杂,一些地方政府有把低空经济“制造业化”的倾向,例如大力招引飞行器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集聚,扩大低空飞行器的制造产能;也有不少原本不属于该赛道的中小企业趁着风口进入低空经济领域,如动力电池、电机设备、碳纤维材料以及各种软件系统等。如前所述,在发展初期,制造业只是低空经济的过程性属性,其根本属性应当是服务业,尤其当前更不宜在尚未明确低空服务重点形态的情形下盲目发展制造业扩大生产产能。我们认为,当下应当鼓励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开发低空服务形态及商业场景,而对于飞行器生产等制造业,则应当避免一哄而上,否则只会造成该行业的制造产能迅速过剩,不利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4.关于发展远景?现阶段发展低空经济的目标是把低空服务形态充分发掘,并配以飞行器及相关设施的生产制造。由于低空飞行天然需要数智化平台支撑,且与人类生产生活场景紧密结合,这将产生大量关于人类社会的数据,因此从长远来看,低空飞行及服务只是一个阶段性过程,低空经济发展的未来必将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深度挖掘低空飞行数据要素价值、大力发展数据要素产业,这才是低空经济的终极方向。此外,低空经济除了要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之外,还应跟国家的高水平安全相结合,例如确保低空飞行不危害公共安全、以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边海空防国家领土领空领海的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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