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能源法、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关于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小鹏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会议经表决,任命易炼红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颜珂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朱明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钱夫中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杨万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此前,2024年9月27日上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交通运输部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刘伟同志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免去李小鹏同志的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职务。
至此,刘伟同志已为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伟简历
刘伟,男,汉族,1965年6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2008年10月起历任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局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年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8年3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2020年1月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20年3月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22年4月任吉林省委副书记。
2022年12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市对外友协会长。
2024年9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2024年11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
二十届中央委员,党的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