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仪的工作可找
捷径却不可取
不要以为“肯花钱”就能“办成事”
“有门路”就能“有工作”
殊不知
馅饼可能是陷阱
蜜糖或是砒霜
一不小心就被某些“有心人”
趁机抓住“商机” 贩卖焦虑
通过连篇“套话”
赚取你的“智商税”
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后悔不已
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花钱托关系安排工作”为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范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份,被告人范某与田某媛相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二人在交往的过程中,范某得知田某媛的表妹雷某大学毕业未找到工作,范某便谎称自己认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领导,可通过花钱找关系给雷某办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工作,在取得田某芳(雷某母亲)的信任后,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范某以办工作需要请兰大医院领导吃饭、给领导送钱为由,陆续骗取被害人田某芳人民币共计75000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责令被告人范某退赔田某芳75000元。
法官提醒
生活中,这种打着“托关系”找工作、买学历的幌子进行骗财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就业求职一定要通过正规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不要寄希望于托关系、走捷径,否则“捷径”就会变成“劫径”,人生没有捷径,脚踏实地才是正道,对于那些许诺花钱就能买到“好工作”、“高学历”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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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于宗娟
编辑:李全普 张 媛
审核: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