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食言拒履行 拘留所里忙还款

民生   2024-11-27 15:57   甘肃  


    11月24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对一名多次违反和解协议,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之后,景泰法院执行局与景泰拘留所积极协作,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和劝解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双方的协同配合下,被执行人联系家属将案款全部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至此,一起长达五年的旧案成功的执结。

案情简说



张某与李某本是同乡,因为经济纠纷,张某将李某诉至景泰县法院,景泰县法院于2019年8月7日作出判决,判令李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的相关银行账户存款,但实际控制金额较少。李某面对强制执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期满后,李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张某多次念在同乡之谊,桑梓之情,就剩余未还款项双方多次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李某每一次都不按照和解协议上的条款履行还款义务,五年来李某仅履行了3万元欠款。面对多次失信的李某,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果李某再不完全履行下剩3万欠款,请求法院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11月24日,执行干警再次将李某拘传到庭,告知其若不完全履行下剩3万欠款,就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某又找各种借口推脱、躲避、抗拒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李某长期敷衍执行干警,变相拖延、规避执行的行为较为恶劣,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景泰县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被送至拘留所的李某在法律的震慑下有些慌了神,当天夜里,李某辗转反思,彻夜未眠,为自己失信行为导致的后果感到深深后悔。拘留所干警也对李某做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在拘留所干警的劝说下,李某的态度有所转变。当即联系家属筹集到了三万元,并将案款全部汇入了法院执行账户被执行人李某书写了悔过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时值星期六,执行干警前往拘留所,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司法拘留。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执行和解”不是被执行人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手段,执行和解设立的本意是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制定符合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的还款方案,既能保障胜诉权益的兑现,又体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和解制度,借助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信任,以丧失诚信为代价,变相拖延、规避执行。在此,景泰县法院郑重提醒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请务必主动、及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履行,否则法院将会穷尽一切司法强制措施、手段,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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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朱生玮

编辑:李全普   张  媛

审核:祁常鑫

景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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