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闹掰”何解?看法官如何止分争

民生   2024-12-11 16:31   甘肃  

景泰县人民法院


合作伙伴“闹掰”何解?

看法官如何止分争


12月9日,景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间合伙办培训学校而引发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及释法答疑下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情回顾

张某和张某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5月张某与张某某等人合伙成立了景泰县某培训学校,期间张某入股80000元,双方于2018年5月30日签订了《入股合同》,合同约定按百分计每股8000元,双方约定资金注入期不限,按经营净利润给予乙方年底分红,乙方入股金额为80000元整共占10份,乙方撤股前一月与甲方协调退股。后张某退出合伙,双方就相关事务进行了协商,2023年7月17日,张某某给张某出具了退股协议,协议载明张某某应在2024年8月1日前退还全部股金80000元。协议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将张某某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某及培训学校返还入股款80000元。




调解过程

景泰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在深入研读双方签订的合同后,法官发现了关于退股事宜的明确约定,并据此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面对张某某提出的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80000元的现状,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秉持着“枫桥经验”的精髓,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你们是多年的好朋友,又是生意伙伴,咱们双方都退一步,给彼此友情一个机会。”法官首先从双方朋友关系为切入点进行耐心劝导,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待双方心情平复后,法官通过辩法析理、循循善诱的沟通方式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珍惜合作的机会。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法官的真诚与专业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的不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张某某分批次退还原告张某的投资款。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为培训学校后续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景泰县人民法院始终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压实工作责任,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理念,多形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供稿:董凡琴

编辑:李全普   张  媛

审核: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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