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资讯:药店卖这2种药品,不需要处方了!

职场   2025-01-28 19:46   安徽  

解郁安神胶囊和解郁安神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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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郁安神胶囊和解郁安神颗粒:处方药转为OTC

2025年1月15日,国家药发布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解郁安神胶囊和解郁安神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按照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于2025年9月2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交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02

处方药转OTC
工业、连锁多方利好

随着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逐步扩面,处方药市场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其经营挑战日益严峻。相比之下,非处方药市场受集采政策波及较小,且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下,处方药向非处方药的转型趋势愈发显著。

这一转型不仅拓宽了药品的销售渠道,使其不再局限于医院范畴,进而广泛渗透至药店、电商平台等多元化的院外市场。还能有效助力国家有效控制医保支出,为企业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与销售路径,也极大地便利了患者,为其提供更为丰富便捷的购药选项。

对于终端药店而言,非处方药品种的丰富度直接关联到消费者需求的满足程度。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后,消费者无需处方即可在药店直接购买,极大促进了产品销售量的增长,进一步拓宽了药店的市场份额。若某药品在处方药阶段已积累良好的市场基础,其“处转非”后的新渠道开拓,还能为药店带来更为可观的利润回报。

展望未来,受带量采购政策、医保控费措施以及医药改革深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大量处方药预计将逐步退出医院市场,转向院外。业内专家预测,未来常规处方药转化为普通药品的比例或将达到70%左右,这些药品将逐步涌入院外市场,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潜能。在此背景下,如何借处方药转OTC的政策东风,迅速将处方药的优势延伸至OTC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性更强、疗效更确切、体验更优化的产品,将成为药店下一阶段竞争的焦点。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一、解郁安神胶囊
解郁安神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解郁安神胶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规格]每粒装0.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口干、口苦、咽干、腹痛、腹泻、腹胀、便秘、腹部不适、头晕、头痛、嗜睡、皮疹、瘙痒、潮红、胸部不适、心悸、过敏反应等。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二、解郁安神颗粒
解郁安神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解郁安神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规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口干、口苦、咽干、腹痛、腹泻、腹胀、便秘、腹部不适、头晕、头痛、嗜睡、皮疹、瘙痒、潮红、胸部不适、心悸、过敏反应等。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END


来源: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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