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发问、质证等律师出庭的10个注意事项及应对

文化   2024-12-16 18:24   天津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950354508@qq.com;法律咨询:010-56455910;商务合作微信号:13910271035(即可直通高净值群体)

源:京尹律师事务所

法庭是律师的“主战场”,庭前做好准备,出庭灵活应对,庭后复盘总结,才能打一场“漂亮的仗”,增加庭审胜算率。
下面根据多名诉讼律师庭审经验,总结出庭10个注意事项及应对措施。
1、什么时候反诉,什么时候抗辩?
答: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反诉应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抗辩是指针对对方提出的诉求进行辩解和说明,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例如案件中被告如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就属于抗辩的一种。

另外,通俗来说,当事人进行抗辩一般不需向法院交诉讼费,而提起反诉是要交诉讼费的,抗辩不成功的话,当事人可能会提起反诉。尤其是在建工案件之中,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问题的,而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此时往往需要通过反诉来解决,仅抗辩一般无法实现当事人的全部诉求。

2、当事人申请调证,法官不予调证的怎么办?
答:根据《民诉法》第64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4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当事人在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前,应当自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备合理充分的理由,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5条,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法官没有允许该怎么办?

答: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发生不允许财产保全的情况。针对偿付能力低的当事人,以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方式来对申请财产保全的行为作担保,一般来说法官都会允许;针对偿付能力高的当事人,不存在将来不履行判决的风险,也没必要申请财产保全。

4、庭上怎么主动发问?庭前怎么准备问题?

答:庭上主动发问分为两类,一个是问对方当事人,一个是问证人。问对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少,问证人一般只核查重要的事实点。

5、法官看律师代理词的关键视角是什么?

答:代理词关键在于不要重复表述,保证简洁,最好控制在三页左右。要查缺补漏,重点写庭上没有讲过的内容。如果代理词第一页中的内容80%庭上已经讲过,起诉状或答辩状里面也都有,那代理词法官一般是不会细看的。

6、公司因员工侵占财产报案,警察立案后也进行了侦查,原告民事起诉后如何调取警察侦查的证据?

答:一般情况下是,等刑事案件终结后,申请法院向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或者申请向作出生效刑事判决的法院取证。

7、二审没询问、没开庭直接判决,于据合法吗?

答: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二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书面审理,实务操作中民事案件一般会有一些谈话。 

8、庭上如何进行有效的证据质证?

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来,举证质证也是诉讼策略的一种体现。

9、庭审笔录可以在庭审后复制吗?

答:《民诉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所以大部分案件是允许复制的。个别案件的庭审笔录允许当庭复制,大多数案件的庭审笔录允许庭后复制。

10、找检察院抗诉怎么写申请?
答:需要向检察院提交一份《监督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其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事项、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事实与理由等。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充分掌握出庭技巧,庭审前理清举证逻辑,整理编排出完整且有力的证据,在庭审中面对法官询问或是对方律师质疑,才能毫无畏惧,进行流畅的举证质证工作,取得庭审胜利。


2024值得关注的法律类微信公号

↓↓↓等待您的品鉴↓↓↓

法务之家

ID:law114-com-cn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中文法律门户网站,

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

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

喜欢这些↓↓文章,点击阅读:

▶▶转需:庭审质证20个黄金理由+浙江高院原院长应勇主编<裁判文书制作指南>中6类质证意见

▶▶全国法院:关于劳动经济补偿与赔偿纠纷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新规施行:12月1日起,这10种行为构成“拒执罪”,最高坐牢7年!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判例突破:“无继续抢救意义”下,超48小时死亡能否认定视同工伤?

法务之家
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依托法务之家官网www.law114.com.cn,我们传递向上人生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