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明荟,女,傣族,1990年3月生,中共预备党员,现任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勐库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临沧市五届人大代表。她作为双江法院定向培养的双语少数民族定向生,2013年从云南民族大学顺利毕业进入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成为双江法院唯一的傣汉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先后任双江法院三级法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勐库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
经验总结促和谐
她自2020年6月任勐库人民法庭副庭长以来,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勐库茶乡制茶所需的萎凋、杀青、揉捻、晾晒四道工艺,探索总结提炼出“四杯茶调解法”,第一杯茶消消气、第二杯茶说说事、第三杯茶谈谈心、第四杯茶握握手,将矛盾纠纷在一说、一话、一品、一交心中予以化解。为了让当事人少花钱、少跑路,她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审判工作理念,坚持走巡回开庭、巡回调解这条路,她总是带着国徽走村串寨进茶山、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傣汉双语优势,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和语言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法治意识在群众脑中生根发芽,推动辖区矛盾纠纷多元有效化解。
“如我在诉”解纠纷
她是公正司法的“守护者”、矛盾纠纷的“解铃人”、民生民意的“传话筒”、党纪国法的“宣传员”。“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她总是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对我们而言,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但对于老百姓而言,他们可能一辈子只打一场官司,是天大的事,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耐心、细心、用心、真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司法公正,不偏不倚”。
2023年9月,勐库人民法庭收到董某交来的一纸诉状,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在收到诉状后,俸明荟法官通过分析案情、走访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了解情况,经多方调查了解,董某与王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夫妻二人婚后感情很好,育有两个孩子,次子仅有两岁。董某请求离婚的原因仅是王某喜好饮酒,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加之双方之间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她立即上门调解。调解过程中,她从法律规定、家庭美德以及离婚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角度,对王某和董某开展劝解,引导王某今后要与妻子好好生活。在她的耐心劝导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签订保证书,承诺一定改掉自己的陋习,董某也表示愿意再给王某一次机会。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成功化解。
“走,跟我到法庭说理去!”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推搡着走进法庭。俸明荟法官看到后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将当事人引导到茶桌旁坐下。原来,王老太年近八旬,因突发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受限,急需有人照顾,但三子一孙均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脱,无奈之下,王老太便来到法庭寻求帮助。她没有急于做调解工作,而是倒上一杯茶,双方边喝边聊,在喝茶的过程中了解事情原委,弄清矛盾症结。待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她本着“调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以道德和亲情为切入点,用“拉家常”的方式告诫他们每个人都有年老的时候,老人的现在就是他们的将来,善待父母,才能形成良好的家风,代代传承。最终在她的耐心疏导劝解及释法说理下,三子一孙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群众利益无小事
她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在办案过程中,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行动,诠释司法的公平正义。她把“平等对待、充分尊重”作为行动准则,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工作中用真心、动真情、说真话,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案件,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用真心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2023年2月,她承办了一起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为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她采取“委派特邀调解+法官指导+邀请检察院参与”的调解方式,多方联动开展工作,最终该案得到了圆满处理。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当事人总是格外牵动着她的心。“我是一名法官,同时是母亲,也是女儿,我深知他们的柔弱与不易,总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帮助他们一些,多给他们一些温暖”,这正是她常挂在嘴边的话。
很多人这样评价俸明荟法官,“个子不大,能量不小”“外表柔弱,内心刚强”“眼里有光、心中有爱”...她娇小的身躯、利落的步伐、干脆的声音,成为了双江法院勐库法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一心为民树标杆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俸明荟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新时代青年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23年度临沧市“最美政法干警”称号。近日,被提名为2024年度全省“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她为我们基层政法干警树立了标杆,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表率,让我们共同“致敬最美政法干警”,为“最美政法干警”点赞加油!
临沧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审核:匡锦明
责编:段珊珊
编辑:刘 薇
来源:双江县委政法委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