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走访,全力护航“控辍保学”

政务   2024-12-13 12:01   云南  


大山深处,山高路险,求学之路仿若布满荆棘。长久以来,山区教育问题如阴霾般笼罩着村民,成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征程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营盘村驻村工作队积极响应“控辍保学”号召,启动了“入户大走访”专项行动,旨在深入了解每户家庭的真实状况,力求精准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入学动态。将目光聚焦于入学情况不稳定的孩子,一户户走访,一家家探寻。当了解到村民森某某家年满七周岁的女儿尚未入学时,工作队队员们并未有丝毫懈怠,而是立即与森某某夫妇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如同亲友般“心贴心”。驻村工作队从家庭结构的剖析,到务工详情的询问,再到经济收入的核算,力求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只为确保信息精准无误。

在交谈中,队员们以质朴平实、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倾听孩子与家长面临的困境,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同时,驻村工作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有力武器,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劝学返校的重要性,使村民们深刻认识到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必要性。这一举措不仅实现了心与心的交融,更实现了法与情的共鸣。
在驻村工作队的不懈努力与积极推动下,森某某终于转变观念,把此前辍学在家的女儿送到了隔壁村的小学,其女儿由此得以重新踏入校园,正式开启接受义务教育的新篇章,为未来的成长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后,营盘村驻村工作队更是将这份责任与担当化作每周的坚守,用坚实的“铁脚板”,一步一步踏出通往希望的“向阳路”,致力于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在义务教育的阳光下茁壮成长,让知识的光芒照亮大山深处,驱散愚昧与贫困的阴霾。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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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匡锦明 

责编:段珊珊

编辑:刘   薇

来源:云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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