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招聘70名书记员公告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招聘37人公告
中国南航新疆分公司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人,具体详见《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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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9.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4年11月4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公告》),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注册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 点击查看》及《岗位表 点击查看》,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系统于2024年11月10日18:30自动截止。
3.报名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按55元/人标准缴纳报名和笔试费用,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通过在线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短信通知要求下载在线笔试软件,参加模拟和正式笔试。
3.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
2.技能测试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测试。
3.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4.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技能测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40元/人的标准缴纳。技能测试费用在技能测试之前缴纳,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得分,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采取在线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对象在资格审查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资格审查对象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在线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面试软件录制答题视频,考官回看视频评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40元/人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在面试前缴纳,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 点击下载》(附件3),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十一)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报名:2024年11月5日10:30-11月10日18:30。
缴费:2024年11月5日10:30-11月11日18:30。
(二)笔试
在线模拟笔试: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
在线正式笔试:2024年11月16日。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11月18日(周一)18:30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三)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笔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时刻关注手机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网络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任意一个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991-4687807(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91-4638184(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监督电话:0991-4668621(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六、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现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招聘医疗技术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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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
面试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9:00
周六:10:00-13:30
2
联系方式
招聘热线|0991-3073811 罗老师
简历投递|415993732@qq.com
面试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六楼人力资源部
地铁: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到宣仁墩地铁站D口出站,步行1.2公里到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公交:市内乘坐6501、3025、551到丽景水岸站下车;43路车到三拖配站下车,沿安宁渠路方向向北行走500米
中国南航新疆分公司:30名
1、驾驶员:10名,4500-60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48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A级驾驶证。
2、航站楼地勤岗:20名,4000-45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32岁以下,本科学历。
福利待遇: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带薪休假、提供食宿。
联系人电话:杨女士19990309859
电子邮箱:5976712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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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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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点击下载》(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下载)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