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6000元/月+五险一金!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06名工作人员公告!11月6日至11月21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1-07 22:30   新疆  
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招聘70名书记员公告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招聘37人公告
中国南航新疆分公司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5人公告

昌吉市2024年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35人公告

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18人公告

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新疆招聘300名消防员信息
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人,具体详见《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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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9.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4年11月4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公告》),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注册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 点击查看》及《岗位表 点击查看》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系统于2024年11月10日18:30自动截止。

3.报名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按55元/人标准缴纳报名和笔试费用,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通过在线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短信通知要求下载在线笔试软件,参加模拟和正式笔试。

3.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

2.技能测试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测试。

3.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4.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技能测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40元/人的标准缴纳。技能测试费用在技能测试之前缴纳,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得分,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采取在线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对象在资格审查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资格审查对象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在线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面试软件录制答题视频,考官回看视频评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40元/人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在面试前缴纳,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 点击下载》(附件3),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十一)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报名:2024年11月5日10:30-11月10日18:30。

缴费:2024年11月5日10:30-11月11日18:30。

(二)笔试

在线模拟笔试: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

在线正式笔试:2024年11月16日。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11月18日(周一)18:30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三)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笔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时刻关注手机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网络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任意一个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991-4687807(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91-4638184(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监督电话:0991-4668621(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六、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现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附件3: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治审查表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招聘医疗技术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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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薪资福利

1、硕士研究生岗位享受医院人才引进薪资政策;

2、硕士研究生应聘者选聘为科室助理的享受岗位补贴、合同履约保证金、科研项目奖励; 

3、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依法缴纳养老、医疗 (含生育) 、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4、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组成。

5、医院鼓励聘用人员进行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可竞聘科室负责人等职务,同时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外出进修培训的机会。

03

联系方式



1

面试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9:00

周六:10:00-13:30



2

联系方式




招聘热线|0991-3073811 罗老师

简历投递|415993732@qq.com

面试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六楼人力资源部


地铁: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到宣仁墩地铁站D口出站,步行1.2公里到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公交:市内乘坐6501、3025、551到丽景水岸站下车;43路车到三拖配站下车,沿安宁渠路方向向北行走500米


中国南航新疆分公司:30名
1、驾驶员:10名,4500-60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48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A级驾驶证。
2、航站楼地勤岗:20名,4000-45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32岁以下,本科学历。
福利待遇: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带薪休假、提供食宿。
联系人电话:杨女士19990309859
电子邮箱:5976712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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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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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点击下载》(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下载)

3.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下载)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昌吉市2024年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各乡镇、涉农街道到村工作大学生人员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5名大学生到村工作(以下简称到村工作大学生),简章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一)本次选聘户籍不限;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111日以后出生);

(四)热爱农村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聘范围:

(一)已参加过昌吉市到村工作大学生服务期满和提前离岗的;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未满2年(24个月)的;

(三)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六)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八)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九)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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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符合简章中选聘对象和范围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2024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 点击查看》(附件2)或现场填表报名。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选聘相关事宜,报名材料概不退还。选聘免收考试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114-118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

()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cjsrcfw2346257)微信公众号公布。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按照报名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cjsrcfw2346257)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三)体检

1、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名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报名职位无人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所有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cjsrcfw2346257)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政审表》(附件3),盖章后交至昌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政审主要了解掌握选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选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照报名职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选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同一报名职位无人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

(五)公示

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cjsrcfw2346257)微信公众号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到村工作大学生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两年(含试用期),由市委组织部与到村工作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可以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到村工作大学生每月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个人部分从选聘人员每月工资中代扣,实发工资2900元左右,具体发放金额以各用人单位实际发放为准。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cjsrcfw2346257)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994-2367732  

点击下载附件:

12024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岗位代码

22024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

32024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政审表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4      

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

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第五批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1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含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 、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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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其中:报名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示、聘用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可扫二维码(见报名入口)或登录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Nyb3ZueHZwVnZp)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照毕业证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才范围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可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谈、面试、专业测试、试讲、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4.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点击查看》(附件3)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5.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情况等。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填报《巴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4),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公示。考察合格的,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由主管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 、其他 

(一)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1.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6-2030598

2.各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纪检监督电话:0996-2043504

点击下载附件:

1.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 .巴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
报名入口:

1.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Nyb3ZueHZwVnZp
2.扫描二维码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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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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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历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能交流使用国语,并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双语(维吾尔语)处理文字。

5.曾在法院、检察院从事过书记员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8时。

通过“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第十四师法院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200kb)。

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j14szjfy@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书记员+姓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1.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拟定于11月14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公文写作,维吾尔语速录等;

2.面试(时间待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3:1。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并通过“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当日由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体检人员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

1.对确定聘用人员通过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岗位待遇

1.办公地点在第十四师昆玉市(金沙路5号);

2.聘用制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试用期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每月6000元左右(含五险、绩效工资);本科学历每月6200元左右(含五险、绩效工资)。

3.聘用期间可享受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4.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或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资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视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不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报名咨询电话:0903-2566483

监督举报电话:0903-256682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第十四师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2:第十四师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新疆明霖消防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00
政企专职消防员:200名,7万-9万/年
任职要求:年龄18-26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消防驾驶员:100名,7万-9万/年
任职要求:年龄20-36岁,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2驾驶证。
联系人电话:赵主任15160933445
来源:乌鲁木齐人社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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