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60名工作人员公告!11月4日至18日前报名、大专可报、户籍不限

职场   2024-11-05 22:30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招聘10人公告

克拉玛依市企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91人公告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伊犁州奎屯医院公开招聘16人公告
昭苏马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200人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引进10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成立于1982年,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主要承担畜牧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教育培训等职能,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科技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部6个党政管理机构和畜牧、兽医、草业、畜牧业经济与信息、生物技术、饲料、畜牧业质量标准、南山综合实验站8个科研机构。建有29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5个院地共建分院,21个院县共建工作站,形成了以草食家畜为特色的研究学科与优势领域,取得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和自治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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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8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点击查看》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原则及招聘步骤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https://www.xjaas.net/)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二)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附件1)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官网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19: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后发送至邮箱:1903087092@qq.com。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国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

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扫描件,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④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招考单位岗位咨询电话:0991-3075215。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公告。

2.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考核内容: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成绩当场宣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公告。

2.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统一在三甲综合性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经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在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机关党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3075193。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信息,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3075215。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克拉玛依市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克拉玛依市“一主多元”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人才逐梦之城”,克拉玛依市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91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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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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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点击下载》(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下载)

3.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下载)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23〕87号)和《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深化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师市医共体高层次人才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渠道,有效应对师市医共体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师市医共体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和方法

引进工作坚持党管人才、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公平竞争、长期合作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9人,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具体要求详见《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表》(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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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专业和业绩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专业限定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病理学和病原生理学、放射医学。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引进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引进专业技术二级岗以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7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医务人员有效沟通,共同完成诊疗任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具备一定的科研素养和创新意识,能够参与或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推广。

7.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较强的履职与实践能力,能够迅速适应并胜任相关岗位的工作,在某些特定领域或技术方面有明显优势。能够解决疑难、复杂的医疗问题,在本专业有一定影响力者优先考虑。

(三)专业和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2.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中国出版政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的主要研发人员),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1位的主要研发人员)。

3.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6.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籍、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公告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xjbt.gov.cn/)、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兵团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一次发布,全年有效。

五、引进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报考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应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命名发送至renliziyuan@dwsyy.cn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第五师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

(二)资格审查
师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面试方式可采取线下或线上(“腾讯会议”软件视频面试)进行。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开展。其中,符合专业和业绩条件前5条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采取考察方式引进的,无需参加面试。

(四)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可选择查阅引进人才的论文、学历、奖项和职称或者查阅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其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医疗技术能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考察结果将作为纳入实名制登记管理的参考依据。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拟引进的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兵团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由第五师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引进人才办理纳入编制管理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目标责任书等。

六、待遇保障

师市总医院引进的各类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可对应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师市总医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免费提供5年功能齐全、舒适便利的周转房,配备必要家具(电)及生活用品。对于医院无闲置宿舍可供安排时,可按照医院宿舍相关管理办法发放相应标准住房补贴。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参照《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享受10万-5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50万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40万购房补贴;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重点本科学历的医疗类专业人才,可享受20万购房补贴;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类专业人才,可享受10万购房补贴。以上人员购房补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开始享受,每年考核合格发放20%,分五年发放完毕。符合本方案专业和业绩条件前3条之一的,购房补贴一事一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师市人才目录的,比对《关于印发〈五师双河市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师市党发〔2019〕68号)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由师市总医院负责向师市党委组织部提交购房补贴的申请。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5000元,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首次聘用即可按照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配偶两地分居申请办理工作调动的,师市总医院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按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同时,协调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家人把户籍迁移到双河市,落户优惠政策按照师市相关规定办理。涉及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结合其本人意愿协调安排其子女进入中小学。

(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自治区/兵团重点科技项目、科研资助经费的,给予优先支持;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为政府特殊津贴、天山英才、兵团英才等人才项目候选人。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师市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人才引进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八、其他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2278520

监督电话: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纪检办0909-2278941

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6666321

现场报名地址:新疆博乐市团结北路东143号第五师医院综合楼人力资源科(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招聘邮箱:renliziyuan@dws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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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表

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总医院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第十师北屯市决定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13个岗位1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和方法

1.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采取“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

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专业水平、创造能力或实践成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且为师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急需紧缺的特殊优秀人才。主要包括:

A类: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术能手;地市级专家称号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中级职业经理人;高级技师;以及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

三、引进条件

1.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才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3.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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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引进政策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点击查看》(师市党办发〔2022〕15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协议期内可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政策:

1.工资待遇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待遇遵循“同岗位同待遇、同地区同标准”的原则。

2.住房、生活费补助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的(A类人才不少于3年;B类、C类人才不少于5年),除工资待遇外,协议期享受以下政策:(1)引进的A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10000元。(2)引进的B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5000元。(3)引进的C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2000元。

3.交通费保障。引进人才在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师市与家庭主要居住地,引进人才亲属在协议期间来师市探望,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交通保障:(1)家庭主要居住地主要指:引进人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居住地,没有配偶的人才父母或者未成年子女的居住地。引进人才亲属主要指:引进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父母。交通费主要指: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不含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2)引进人才每年不超过3次(一往一返计1次,下同)据实报销往返两地的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3)引进人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没有配偶的人才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在协议期间来探望的,每年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次数计入人才本人往返两地规定的次数。(4)引进人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在协议期间来探望的,每年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次数计入人才本人往返两地规定的次数。

六、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bts.gov.cn/)为此次引进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七、引进程序

引才程序主要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考察、体检、上报、审批、公示、聘用等,引才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查看》(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印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引才单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引才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按时到达引才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引才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引才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察及体检

考察工作:引才单位通过函件或其他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引才单位按照每个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组织体检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体检。

(四)上报及审批

引才单位将体检合格的人员上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引进人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由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引才单位下达引进人才批复,由引才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八、监督及有关要求

1.引才单位要主动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3.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引才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4.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才工作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5.此公告为《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才公告》的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

1.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联 系 人:余潇洋 18290926662

电子邮箱:btyyhr@163.com

2.第十师北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忠英 13999789893

电子邮箱:251484749@qq.com

3.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侯旭飞 19009073188

电子邮箱:1498953951@qq.com

4.第十师综治中心

联 系 人:苏辉杰 13139830920

电子邮箱:btsszfw@163.com

5.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聂信华 18999785077

电子邮箱:1737130486@qq.com

(二)监督咨询电话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0906—3318057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3181551

监督电话:0906—12380

附件:

1.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医院简介

伊犁州奎屯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急诊急救为一体的国家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胸痛中心、呼吸与危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自治区住院医师、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占地面积150亩,业务用房10万㎡。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现有在岗职工975人。设有29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建成三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四个伊犁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神经内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医院将共同服务各族群众,期待各位医学精英加入。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6月1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或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待遇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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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1.入职后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2.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婚丧假等,符合探亲条件的享有探亲假。
3.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4.享受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保障,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5.给予住房补贴5万元。
6.服务期内单位提供人才公寓。

其他专业人才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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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1.入职后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2.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婚丧假等,符合探亲条件的享有探亲假。
3.享受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保障,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4.非本地没有居住条件的新职工提供集体宿舍。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岗位招满为止。
线上报名:请登录网址伊犁州奎屯医院招聘网站
(http://124.119.81.14:8066)填写报名表。

资格审查

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面试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下面试,重点了解应聘者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特长、求职意愿等。


岗位能力测试

面试通过的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在相关科室参加为期一周的岗位能力测试,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聘专线:
0992-3319962、13369928611、13579173505
联系人:闫莉、白爱燕
医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塔城街32号



伊犁州奎屯医院大家庭

等待你们的到来

昭苏马场2024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企业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结合我场实际,对我场部分岗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昭苏马场2024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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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限定在30岁及以下;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昭苏马场党建办,联系电话0999-6290851、13309998851。(备:不在本地人员可电话联系)

3、资格审查与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2024年昭苏马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携带相应资料、证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1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报名时需携带:①报名表(含2张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照)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二)笔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适时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得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据1:3的比例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均须经过场纪委的严格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正式公布。对于存在缺考、违纪行为或成绩被认定为无效的考生,将一律取消其进入后续选拔环节的资格。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公布。由昭苏马场党建办公布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电话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昭苏马场纪委调查核实。

3.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

4.公示环节出现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四、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参照本企业副科级工资标准;

2、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所有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节日福利、缴纳五险一金;

3、食宿保障:免费提供宿舍,企业配备职工食堂。 

凡被录用者一律签订《昭苏马场聘用合同》,试用和考察期三个月。试用和考察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职工。

五、监督

昭苏马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本《公告》由昭苏马场党建办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999-6290851,昭苏马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99-6290063

附件1. 昭苏马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昭苏马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

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兵团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明确招聘岗位,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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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泰山东路761号(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318办公室)。

3.需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表中主要经历、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白底黑色衣服)+电子版照片(规格358*441)。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7)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1)至(7)项纸质版材料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逐人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后续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

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三)劳动关系

招聘的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监督电话: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派驻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2-6665827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考人员可关注“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

0992-6668525

奎屯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92-3370861

车排子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92-39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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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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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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