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恰逢全国碳市场启动三周年。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副院长、首席专家,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应邀接受界面新闻采访,相关内容发表于7月16日界面新闻《全国碳市场启动三周年:碳价翻倍,扩容在即》
碳市场扩容在即
今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在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式重启。
这意味着,全国碳市场迈入由全国强制减排交易市场和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双轮驱动”的时代。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其突出“自愿”属性,强化市场主体作用。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组成我国碳交易体系。”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于2023年10月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中曾明确指出。
《办法》表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申请完成登记后,可在市场出售,以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发展,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CCER市场的重启有其历史背景,主要是为了消化之前清洁发展机制(CDM)留下的减排量。”石敏俊指出。
1992年5月,为应对气候变暖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1997年12月,在该框架公约下,缔约方大会在日本通过了《京都议定书》。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正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来获得减排量的认证,这些减排量可以用于发达国家履行其减排承诺。
其中,发展中国家交出的排放权被称为核证减排量(CER)。CDM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生物质发电、垃圾填埋气体发电等领域。
1998年,中国加入了《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行列。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主要通过CDM机制参与全球碳市场。
2002年,中国首个CDM项目诞生。此后,一直到2012年,中国获欧盟批准的CDM项目总数超过3000个,总数居全球首位。
但2012年正值欧洲经济低迷以及《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结束,CER供大于求,价格不断下跌,中国参与国际CDM机制受限,此后中国开始筹建CCER市场。
2017年,由于市场交易量小、部分项目不够规范等原因,国家发改委暂停了对CCER项目的审批备案。但签发暂停后,存量的CCER仍可在地方碳市场上交易。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0年12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曾指出,CCER“抵消比例不得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
这意味着在中国的碳市场中,排放单位可以使用CCER来抵消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但这个抵消的比例有一个上限,即不超过它们经过官方核查确认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5%。
“5%的比例并不高,在促进碳市场交易方面的直接影响有限,但它确实为市场开了一个口子。”石敏俊表示。
他认为,设置的比例不高主要是为了避免市场过热和潜在的风险。此外,虽然5%的配额在整体交易量中占比不大,但它标志着强制减排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之间有了理论上的联系和交易衔接。
此外,石敏俊还指出,由于交易量有限,CCER要进入碳市场并不容易。
“CCER市场仍然需要其他动力机制来推动其发展。仅靠碳市场的作用可能不足以激发CCER市场的活力。未来,CCER市场的发展可能需要依赖于更多元化的激励措施和政策支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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