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明律师
在分享过程中,张文明律师首先展示了近年来刑事自诉立案的官方数据,强调了刑事控告(自诉)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分析了经济犯罪刑事立案难的缘由,并提供了刑事控告实务技术的指引。他通过分享刑事自诉的成功案例,以及律师团队在实务中遇到的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分享会还深入剖析了经济犯罪刑事立案难的主要原因。张律师指出,经济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存在显著区别,接案人员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刑事控告的案件属于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犯罪,进而引出其办理刑事控告实务技术的分享。
最后,张律师着重强调了《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相关规定,即被害人对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他提出,这一条款在司法实务中处于休眠状态,呼吁在座的同仁共同努力,激活这些休眠条款,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张律师还分享了一例拒执罪案例,并通过播放录音,让在座的各位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案件处理过程。
陈立航律师
分享会尾声,盈科(深圳)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陈立航对本次分享会进行了总结。他表示,此次分享会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办案经验和策略,也为刑事自诉思维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考。通过张律师的精彩分享,大家对刑事自诉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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